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聘任甘永昌等12名同志為第一批市政府督查專員的通知

檔案信息,聘任名單,有關要求,

檔案信息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根據《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督查專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肇府辦〔2016〕7號),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審定,決定聘任甘永昌等12名同志為第一批市政府督查專員,聘期自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聘任名單

甘永昌 市編辦副主任
余繼清 市發展改革局副局長
夏炳洪 市經濟信息化局副局長
黎尚華 市財政局副調研員
黃仲波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調研員
方曉海 市環境保護局副調研員
曾繁文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江耀祺 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
黃道宜 市水務局副調研員
譚月紅 市委農辦副主任、市農業局辦公室主任
黃 平 市商務局副局長
蒙麗英 市衛生計生局市幹部保健辦主任

有關要求

建立市政府督查專員制度是進一步構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的重要舉措和有益探索,對推動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部門要全力支持、配合督查專員開展工作。市府辦公室、督查專員所在單位要為督查專員履行職責提供必要工作條件。督查專員要以高度的工作榮譽感、責任感、使命感認真履職,深入一線,勇於擔當,真督實查,及時形成督查報告報市政府,充分發揮在推動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實中的重要作用。
肇慶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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