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決定對所依據的上位法已經廢止或修改,或者與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適應的《肇慶市國有工業企業改革對勞動者勞動關係處理的暫行辦法》(肇府〔2000〕35號)等8份市政府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我市有關管理活動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執行。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決定對所依據的上位法已經廢止或修改,或者與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適應的《肇慶市國有工業企業改革對勞動者勞動關係處理的暫行辦法》(肇府〔2000〕35號)等8份市政府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我市有關管理活動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執行。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決定對所依據的上位法已經廢止或修改,或者與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適應的《肇慶市國有工業企業改革對勞動者勞動關係處理的暫行辦法》(肇府〔2000〕35號)等8份市政府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我市有關管理活動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執行。
肇慶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8日
2016年8月8日
肇慶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範性檔案目錄(第二批)
序號 | 規範性檔案名稱稱及文號 | 印發日期 |
1 | 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優惠辦法(肇府〔1990〕27號) | 1990年6月12日 |
2 | 關於執行生豬購銷稅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肇府辦〔1991〕13號) | 1991年2月9日 |
3 | 肇慶市鼓勵外來投資的優惠政策及措施(肇府〔1994〕31號) | 1994年10月26日 |
4 | 關於肇慶城區生豬購銷稅費實行統一徵收項目和控制計征標準問題的通知(肇府〔1999〕48號) | 1999年9月3日 |
5 | 肇慶市國有工業企業改革對勞動者勞動關係處理的暫行辦法(肇府〔2000〕35號) | 2000年10月20日 |
6 | 關於取消對市屬國有或國有控股出口企業收匯實行財政貼息優惠辦法的通知(肇府辦〔2004〕65號) | 2004年8月9日 |
7 | 肇慶市河道采砂暫行辦法(肇府函〔2012〕485號) | 2012年12月29日 |
8 | 肇慶市河道采砂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肇府辦〔2013〕7號) | 2013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