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司法局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司法局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司法局,是肅南裕固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司法局
  • 所屬地區:肅南裕固族自治縣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和指導基層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員的工作。
(四)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五)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縣的公證機構、律師事務所、公證員、律師及其業務活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縣的鄉鎮法律服務、社會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服務工作者及其業務活動。
(六)指導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七)負責管理、指導和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八)負責管理、指導和監督刑滿釋放安置幫教工作。
(九)組織培訓司法行政幹部,承擔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工作。
(十)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和財務工作。
(十一)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設五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收集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察督辦,協調各股室工作關係;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及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負責文電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綜合統計、信訪接待等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組織、作風建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工作;制定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法治宣傳教育股。制定並監督實施全縣普法、依法治縣規劃;管理和指導全縣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教育;檢查指導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工作;指導、監督學法用法制度實施,負責公務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青少年法治培訓考核、各年度普 法考試和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工作;負責本系統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和執法檢查工作及行政複議工作。
(三)法律服務管理股。管理和指導全縣公證工作、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擬定全縣公證、律師工作規劃、年度安排並組織實施;負責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的設立、執照發放、年檢註冊、獎懲的審核等有關工作;指導全縣律師、公證員、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建設,監督法律服務機構開展業務活動;審查報批涉台和涉外公證業務。負責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組織工作;管理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機構工作。制定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計畫、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各類法律援助機構業務建設;協調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監督檢查法律援助案件的承辦情況,對社會力量參與法律援助工作進行管理;指導法律服務工作;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全縣公共法律法服務工作中心、站、室建設。
(四)基層工作股。管理、指導基層司法所建設,對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進行管理和業務指導;管理和指導城鄉人民調解工作和調解員的培訓;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物資裝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幫教矯正工作股。貫徹執行上級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各項決策、決定和工作部署;擬定全縣安置幫教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基層司法所和安置幫教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及時掌握和分析全縣安置幫教工作發展動態,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組織全縣安置幫教工作檢查、考核,提出獎懲建議。負責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機構和制度建設;依照有關規定,會同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對社區矯正對象實施管理、監督、考察;制定全縣社區矯正管理教育措施;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承擔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縣司法局核定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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