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經理權力分配

職業經理權力分配的含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職業經理權力分配囊括上述兩層所有的權力分配。它既包括按一定的組織結構、組織形式進行的權力分配,又包括按現實工作的需要而進行的權力分配;既包括對所在組織的組織權力的分配,又包括對自身所擁有權力的分配。

狹義的職業經理權力分配是指上述兩層權力分配中的任何一層。現實中,狹義的權力分配多是指第二層意思的權力分配,即權力的分配授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業經理權力分配
  • 外文名:Occupation manager power distribution
  • 區分:含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 門類:管理學
概述,意義,方式,原則,

概述

不論是廣義的職業經理權力分配,還是狹義的領導者權力分配,都包含縱向權力分配和橫向權力分配兩方面。在第一層權力分配中,職業經理要處理和協調好各個下級(直屬下級,下同)之間的關係,取得各下級權力之間的制約和平衡。也就是說,職業經理主要應處理好權力的橫向分配問題。在第二層權力分配中,職業經理主要應處理好權力的縱向分配問題。但當某一目標需要幾個下級協作完成時,職業經理也要處理好權力的橫向分配和橫向協調問題。
權力有著十分豐富的內容,也有多種多樣的表現形式,權力質的規定的豐富性決定了它表現形式的多樣性。按照不同的研究需要和觀察角度對權力劃分,權力就有不同的類型。依據權力使人服從的手段不同,權力可分為鎮壓的權力和非鎮壓的權力;依據權力的性質和結構的不同,權力可分為政治、軍事、外交、宗教等權力;依據權力與權力主體的關係,又可將權力劃分為組織權力和個人權力,職業經理的權力一般就是由這後者兩個方面的內容構成的。而職業經理權力的分配,主要是第一種權力--組織權力的分配。
權力分配一般有兩層意思:一是指權力在組織中的分布配置,是從組織結構角度對權力的分配。它要求職業經理(或領導集團,下同)必須按照組織結構和組織形式進行權力分配,並且每一職位權力的大小和責任的輕重都有相對穩定的規定性。二是指權力的分配授給。這是從實際和工作的需要出發的,職業經理根據實現任務和完成工作的需要而將其權力的一部分分配給下屬。相對第一層的權力分配,它在權力的分配方式、權力和責任的大小上都有相當的靈活性。

意義

職業經理權力分配在領導活動中的現實意義具體地講有以下幾點:
1.職業經理權力分配是實現有效領導的主要手段
西方管理學中一再強調管理幅度問題,它的精神實質就是:一個人直屬的下級人員的數量應有一定的限度。英國的管理學家厄威克在《管理的要素》中指出,每一個上級領導人中所管轄的相互之間有工作聯繫的下級人員不應超過5~6人。更多的人和事職業經理不能一一躬身親問,除了企業方針、政策、決策以外,更多的人和事需要通過權力分配的形式交由下級去領導去管理去做,這樣才能拋開瑣事和日常事務的糾纏,才能把有效的時間和精力用在主要的重大的工作上,從而為更好地行使其權力提供前提保證,促使領導工作高效地進行。
2.職業經理權力分配是職業經理鞏固和擴大權力的重要手段
權力的鞏固在於逐漸取得所有員工對其權力的承認和接受,職業經理對其權力進行適當有效的分配,是其實現的重要手段。先使權力分配對象承認和接受你的權力,他們就會影響其它員工承認和接受你的權力,這是一種指數遞增的影響輻射。權力的擴大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外延性擴大,即通過提高職位而提高領導權力;一種是內涵性擴大,即通過提高自己的影響力而提高自己的權威。領導權力分配是提高領導權威的重要手段。
3.職業經理權力分配是融用權、用人於一體的領導藝術
有人說:用人是領導的最高藝術。用權是職業經理所有領導活動的保證,是用人的前提,無權又談什麼用人呢?職業經理的權力分配既用人又用權,是融用人、用權於一體的領導藝術。它在領導活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職業經理必須給以足夠的重視,必須在領導活動的實踐中逐漸運用並掌握它,為領導實踐服務。

方式

職業經理權力的分配方式,是職業經理權力分配的方法和形式。一般說來有兩種基本的分配方式:一是確定等級有層次,然後按等級層次進行分配的結構權力分配方式;二是劃分專業、部門,然後按其特殊要求進行分配的功能權力分配方式。在現實中,這兩種基本分配方式與各種組織形式相結合而形成各種具體的權力分配方式。具體的、常見的職業經理權力分配方式有以下幾種:
1、金字塔式
金字塔式,在企業管理中又稱直線式、層峰式、傳統式。它的形式是從牆上到下,呈現為一個上小下大、層次分明地金字塔。
按照這樣的形式進行的領導權力分配,稱為金字塔式分配方式,它是結構權力分配在現實中的體現。在金字塔式權力分配網中,各基層單位之間的全部關係都置於一條渠道上,每一個人都只有權力分配者一個頂頭上司;在一個環節上可以通觀下屬單位的全貌。它的特點是上級直接領導下級,一級領導一級,上級決策具有絕對的權威性。信息的傳遞是縱向的、單一的和機械的;下級按上級的指令行事,對上級必須絕對服從;它的控制系統具有強制性,反饋系統具有振盪性。它的優點是:指揮統一、層次分明、權責明確,便於監督。其缺點是缺乏橫向的協調關係,信息傳輸慢,且容易失真,被管理者的作用和創造性會受到壓抑。
2、職能式
職能式又稱多線式、功能式。是職業經理依據業務、職能或專業進行的權力分配,它主要的是功能權力的分配。它比金字塔式進了一步。在這種職能式權力分配中,被分配權力者不僅協助職業經理工作,而且在各自的職能範圍內有權直接指揮下屬單位,有權根據本職能部門業務的要求下達指示和命令,從而使各職能部門的地位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即變從屬地位為領導地位;大大減少了管理工作的環節,縮短了管理程式,加強了面對面的領導與指揮,從而使管理的業務聯繫更加直接和具體。這一分配方式的優點是:它具有明確性,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據點",都了解自己的工作,易於總結經驗、熟悉管理。其缺點是:由於部門增多,管理分散,領導難度增大,影響統一指揮,甚至形成多頭領導。
3、直線職能式
直線職能式權力分配方式,是指職業經理在分配權力時,既按組織層次進行結構權力分配,又按業務、職能進行功能權力分配,是職業經理對金字塔式和職能式兩種權力分配方式的綜合運用。
前兩種分配方式各有利弊,且利弊大致互補。直線職能式分配方式既吸收和保持了前兩種分配方式的優點,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它們的弱點。它是現代組織權力分配的一種常見分配形式。它的優點是:各級職業經理對下屬單位是唯一的行政負責人,保證了統一的領導和指揮,各職能部門對下一級組織在業務上負有指導的權力和責任,這樣能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積極作用,讓其直接參與管理、參與領導。
4、矩陣式
說明:實線代表職能領導關係,虛線代表任務領導關係,圓圈代表下級職業經理或執行人員。
在這種權力分配網中,既有按職能的"垂直"領導關係,又有按任務的"水平"領導關係。這種分配方式的優點是:能使某一任務在多個職能部門之間協調地進行,有利於排除各種干擾和避免繁瑣事務,有利於衝破部門的束縛,傾聽各方面專家的意見,集思廣益,有利於改革創新。但這種分配方式也有其缺點:由於領導關係上的雙重性,容易導致矛盾和摩擦的產生。當雙重領導要求不一致時,下屬會無所適從;當出現差錯時,又不易分清責任。如果任務不是一個而是若干個,則在各個職能部門內不可避免地會發生各任務之間的衝突。關聯分權式權力分配,是指職業經理按任務或地區的不同,建立各個下級組織並給予足夠的經濟、行政等權力。這與直線分配方式的最大區別是下級組織的獨立性較強,不僅各下級組織之間可以不發生多大聯繫,實行獨立經營、獨立領導,而且對於一般的決策、人事等都可以自作主張,有很強的自治性。
5、關聯分權
聯分權式權力分配,是指職業經理按任務或地區的不同,建立各個下級組織並給予足夠的經濟、行政等權力。這與直線分配方式的最大區別是下級組織的獨立性較強,不僅各下級組織之間可以不發生多大聯繫,實行獨立經營、獨立領導,而且對於一般的決策、人事等都可以自作主張,有很強的自治性。
關聯分權式的優點是:下級組織有相當大的靈活性、機動性,在總目標、總任務下可以採取適合本組織、本地區的方法和措施。它既有利於調動下屬的積極性、創造性,又有利於培養下屬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它的缺點是:各下級容易出現只重視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忽視長遠、全局利益,不利於整體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綜合運用,長期獨立又容易造成專權現象,妨礙全局工作,影響整體效能。
6、授權
授權不是一種單純的權力分配方式,它是針對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的權力分配。工作任務完成後權力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若這一工作任務連綿不斷,被授權的臨時組織就會逐漸演變成一個職能部門而成為固定的組織,與此同時,臨時性的授權也就變成常規性的權力分配。授權因其靈活性、機動性、強指向性和彈性而倍受職業經理歡迎,並被廣泛套用。
以上是職業經理權力分配的幾種常見的基本分配方式。職業經理的權力分配是兩種基本分配方式與各種組織形式的具體結合,有多少種組織形式,就至少有多少種權力分配形式,因而權力分配是多種多樣的。除了以上幾種常見常用的方式外,還有系統結構式、扁平式、星座式,等等。而且各種分配形式又都各有利弊和適用範圍,職業經理在進行權力分配時,一定要按工作的需要而採用相應的、最佳的分配方式。

原則

如果說權力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現象,那么,權力分配可以說是集中地體現了它的紛繁複雜性。權力分配的範圍廣泛,權力分配的方式方法多種多樣,尤為複雜的還是權力分配者和分配對象都是活生生具有能動性的人。不同的職業經理會因其知識、能力、專長、好惡、情感等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分配方式方法,但不論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方法,都必須遵循職業經理權力分配的基本原則。這樣,才能保證領導權力分配的科學性。根據權力分配的層面、角度、領域的不同,職業經理權力分配可以概括出許多原則,但基本的原則有以下幾種:
1、職權一致、責權對等原則
權力分配是為了更好地實現領導目標而藉助他人或集體的力量。為了保證被分配權力的下級的工作熱情、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職業經理在進行權力分配時,必須遵循職權一致的原則。
與職位相稱的權力是下級開展工作的基礎,有職無權的人是打不開局面的;若權大於職,也會造成不良後果。因此,必須保證被分配權力的下屬有職有權、職權相稱。有職則明正言順,有權則水到渠成。權力分配不但要使被分配權力的下屬有職有權、職權相稱,更要有權有責、權責對等。職權是執行任務時的自決權,職責是完成這項任務的義務。責任是中心,權力是條件、是手段。權責對等原則要求職業經理在進行權力分配時,既不能讓下屬只承擔義務和責任而不提供權力保證,又不能只分配權力而不使其承擔一定的義務和擔負起一定的責任。
2、層級分明、權責明確原則
職業經理的權力系統,從靜態結構看,是自上而下的一系列權力關係。職業經理在進行權力分配時,必須注意這一系列權力關係,必須注意權力的層級性、權責明確性。權力分配要逐級逐層進行,以使每一個被分配權力的人都知道是誰分配給自己權力的,知道自己屬於那個層級,知道自己的權力和責任範圍多大,知道哪些事應由自己決策,哪些事需要請示、向誰請示。另外,這個原則嚴格要求職業經理不能越級授權,越級授權最容易造成權力和責任的混亂。
3、分配適度、系統最佳化原則
系統的整體功能原理告訴我們,要想使領導活動實現高效運轉和整體功能最優,職業經理在進行權力分配時就一定要遵循分配適度、系統最佳化的原則。分配過度,就會權在下而令不易行、禁不易止。若分配過少,權力過於集中在上,就會一方面下級權輕無法負起應負的責任;另一方面職業經理也會被瑣事纏身,無法超脫日常事務,工作本末倒置,主次顛倒,不該做的做了不少,應該做的卻沒做好。因此,職業經理在進行權力分配時,要把單一的一種權力的分配放到權力的整體系統中進行,既要發揮和調動下屬的積極性,又要保證整體的效能,要追求權力整體系統運行的最佳化。
4、擇人任事、量才授賢原則
這項原則就是要求職業經理在進行權力分配時,必須是因事設人,擇人任事。設人是因為有事要做,有任務等待完成,即分配權力必須是因為工作的需要。決不能因人設事,不能因要安排某人而沒事找事。擇人要舉賢任能。擇人是為了成事,而要成事,賢能自是其基礎條件。擇人若為"不肖",輕則成事不足,重則敗事有餘。擇人更不能任人唯親,任人唯親則小人趨至,蒙蔽視聽,賢能遠避,良謀不納,這不但要降低職業經理的威信,更會給事業造成嚴重損害,於己於公都是有害無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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