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聲激問議論法

【聲聲激問議論法】議論技巧之一。即在議論說理中插進一連串激問。此法的要點:一是問題一般須是設問式或反詰式的;二是問題的提出多包含著作者強烈的激憤之情;三是問題必是一連串的。此法可使文章感情充沛,氣勢非凡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如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中,為了駁斥梯也爾強加給巴黎公社的一條罪名——“放火罪”,以極大的憤怒,發出連珠式的激問:“某些政府正式準許自己的海軍‘殺人、放火和破壞’,試問這是不是準許放火?英國軍隊毫無道理地燒毀了華盛頓的國會大廈和中國皇帝的夏宮,試問這是不是放火?普魯士人不是為了軍事上的理由,而只是為了報復泄憤,就用煤油燒毀了許多像夏托登那樣的城市和無數鄉村,試問這是不是放火?梯也爾向巴黎轟擊了六個星期,藉口是只想把裡面有人的房屋燒毀,試問這是不是放火?”運用此法,所提問題必須有一定的份量,能震動讀者,不可將一些雞毛蒜皮,無關緊要的問題也拿來激問一番,同時問題答案應十分明確,讀者能夠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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