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邦總統制
- 外文名:Federal president
- 職位:國家聯邦政府首腦
1991年6月12日,鮑里斯-葉爾欽當選俄羅斯聯邦總統,任期5年。1996年7月3日,他再次當選,開始了第二個任期。1999年12月31日,葉爾欽宣布提前辭去俄聯邦總統職務,並任命俄聯邦政府總理弗拉基米爾-普京為國家代總統。
1993年通過的《俄羅斯聯邦憲法》規定總統為國家元首。總統由擁有選舉權的公民通過直接的秘密投票選舉產生,任期4年。任何一個年齡不小於35歲、在俄聯邦常住不少於10年的俄聯邦公民都可以被選舉為總統。同一個人不得連續超過兩次擔任總統。通過全民直接選舉獲得統治權的俄聯邦總統代表整個俄羅斯,是全體人民共同利益的代言人。他不能為個別地區、個別居民團體、政黨或某些社會團體的利益服務。通過直接選舉的方式選舉總統意味著總統直接從人民那裡得到委任,其合法性得到了國家全體選民的承認,這使他的地位不以議會而轉移,這是權力劃分所應依據的原則。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在國內和國際關係中都代表著俄聯邦,是憲法的保障,是人與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的保障。由總統採取措施保衛俄聯邦的主權、獨立和國家的完整,確保國家權力機關協調有序地履行職能,確定國家對內和對外政策的基本方針。總統在執行權力機關的組織和運作方面擁有最為廣泛的許可權。由總統經國家杜馬同意任命總理,根據總理提交的內閣名單批准聯邦執行權力機關的構成。總統可以主持政府會議,作出解散政府、解除政府總理及政府成員職務的決定。總統負責組成和領導安全會議,是最高統帥,有權任免俄聯邦武裝力量的高級指揮人員,批准軍事學說,宣布實行戰時狀態,在俄聯邦境內或其個別地區實行緊急狀態。為了控制核戰略力量和戰術武器,相應的技術裝置--“核手提箱”應交由總統掌管。作為一個聯邦制國家的元首,總統有權暫時中止俄聯邦主體的執行權力機關的決定的效力。為了解決俄聯邦國家權力機關與俄聯邦主體之間以及俄聯邦主體的權力機關之間的分歧,總統有權使用調解程式。
總統可以作為俄聯邦對外政策的領導人舉行會談,簽署俄聯邦的國際條約,任免俄聯邦駐外國和國際組織的大使;外國駐俄聯邦大使應向總統遞交國書。
在立法權力機關的活動領域,總統首先是立法進程的參與者,在這一進程的初始階段他有權使用所賦予他的立法動議權,在最後階段他有權公布議會所通過的法律或行使否決權。由總統確定國家杜馬的選舉;在出現俄聯邦憲法和相關法律所規定的特殊情況下,總統有權解散國家杜馬;確定全民公決;每年一次向議會發表關於國家狀況及國家大政方針的國情咨文。
總統可以親自任命聯邦法官,或由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根據總統的提議完成這項工作。聯邦委員會必須根據總統的提議任免俄聯邦總檢察長。總統還擁有特赦權。
總統負責決定有關俄聯邦國籍和提供政治避難的問題;授予國家級獎賞和榮譽稱號、高級軍銜以及高級的專門稱號。
總統通過發布命令履行自己的職責,總統令在俄聯邦全境擁有效力,是必須執行的命令。
俄聯邦總統擁有豁免權,這意味著不可對他提出刑事訴訟,不可強迫他作為證人出庭,總統還可免於與其履行許可權有關的民事訴訟。
在正常情況下,總統在宣誓之後就職、直至下屆總統就職後其任期才算結束。但在總統辭職或因健康原因無法履行職責的情況下,可以提前終止總統的許可權。還可以通過一種特殊程式--彈劾--來罷免總統,指控他犯有叛國或其他某種嚴重罪行。
在提前終止總統許可權的情況下,新總統的選舉自總統許可權提前終止時起不得遲於3個月後舉行。在俄聯邦總統無法履行其職責的情況下,由俄聯邦政府總理代行總統職能。
俄聯邦總統的正式官邸為位於莫斯科的克里姆林官。
總統權力的象徵物是總統旗:正方形,旗面與俄聯邦國旗的顏色相同,正中繪有金色的國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