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德國公司所得稅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對團體法人和股份公司的所得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也分無限制納稅人和限制納稅人。資本公司、產業合作社、財團及公共團體等營利事業,凡業務管理所或總機構在聯 邦德國的,為無限制納稅人,就其國內外全部所得課稅; 凡業務管理所或總機構不在聯邦德國的,為限制納稅人,就其在聯邦德國境內的所得課稅。
公司所得稅以純所得為徵稅對象,在計算應納稅所得時不允許扣除特別支出和生計費用。公司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1987年比例稅率原則上為56%,但對不同的納稅人稅率有所不同。聯邦德國的公司所得稅徵稅範圍有限,收入占整個稅收收入的比重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