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賬戶
共同管理:通過共同開立賬戶,滿足客戶共同管理資金的需求。
共同使用:通過約定支取方式,實現對賬戶資金的合理支配。
共同積累:約定賬戶資金共有方式後,實現對賬戶資金的共享。
例如夫妻、兄弟姐妹以及“合夥”形式的小型企業主等,均適合申請辦理聯名賬戶。
提示
聯名賬戶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五個以下)個人客戶共同開立。
聯名賬戶為個人活期結算賬戶或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賬戶。
聯名賬戶的特點
賬戶所有權性質
個人聯名賬戶最根本的特徵在於個人聯名賬戶從所有權性質來說是聯名賬戶持有人的共同財產, 而傳統個人賬戶只是屬於賬戶開立人個人私有財產。賬戶所有權性質上的區別, 決定了聯名賬戶必須兼顧所有賬戶持有人的利益, 必須所有賬戶持有人意思表示一致時才能夠開立和使用。
賬戶的開立
為了體現聯名賬戶持有人意思表示一致, 聯名賬戶在開立時必須出示所有的聯名賬戶持有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並經過所有持有人簽名蓋章。而傳統個人賬戶只需憑賬戶持有人本人身份證明檔案即可開立。
賬戶的使用
傳統的個人賬戶只需要賬戶持有人本人簽名蓋章就可以支取賬戶內資金和轉賬結算。個人聯名賬戶在使用時受簽名條款的約束。所謂簽名條款就是指聯名賬戶存款人在開立聯名賬戶時, 共同簽署確認的聯名賬戶持有人簽名蓋章許可權的條款, 實際上就是聯名賬戶持有人約定使用和支配聯名賬戶的規則。銀行作為金融中介, 嚴格按照簽名條款確定的簽名蓋章的許可權對聯名賬戶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