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自保公司是指出資成立自保公司的股東屬於兩家以上的集團公司。
聯合自保公司是一個代表多個彼此並不相關的商業組織利益的自保公司。這些商業組織共出保費、共擔風險。比如,A、B、C、D、E5個參與公司,分別交保費給同一個自保公司,該自保公司統一向再保險公司辦理再保業務,這種自保公司則屬聯合自保公司。1996年初的統計,全球共有800家左右的聯合自保公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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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自保公司的運作模式
下圖列示了聯合自保公司典型的運作模式。
聯合自保公司和集團自保公司區別
集團自保公司與聯合自保公司相似,所不同的是,集團自保公司不是由某一行業的數個獨立經濟組織發起設立,這些發起人也不面臨共同的風險,也沒有風險融資的需要,而是通過自保公司的運營,獲得共同的利益。這種自保公司就轉變為以盈利為目的的自保公司,不僅向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險,而且也承保公司以外的業務。
相關條目
單一自保公司
租借式自保公司
風險自留集團
公共機構集團
參考文獻
1 齊瑞宗.國際保險學.中國經濟出版社,2001年01月第1版
2 周伏平.企業風險管理.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04月第1版
3 劉鈞.風險管理概論.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年09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