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6(2012)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2012年11月20日第6866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特別是關於剛果民
主共和國東部局勢的2012年10月19日S/PRST/2012/22號主席聲明以及2012
年8月2日和2012年11月17日的新聞談話,
重申對剛果民主共和國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承諾,強調必須充分遵守互不干涉、睦鄰友好和區域合作等原則,
再次深切關注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的安全局勢和人道主義危機因3月23日運動(“3·23”運動)持續開展的軍事活動而迅速惡化,
深切關注“3·23”運動再次發動攻擊並於2012年11月20日進入戈馬市以及“3·23”運動和其他武裝團體繼續實施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人權法的行為,
要求逮捕所有犯罪人,包括暴力侵害兒童和性暴力行為的責任人,將他們繩之以法,追究他們違反相關國際法的責任,
再次強烈譴責對“3·23”運動的一切外部支持,包括派兵增援、提供戰術諮詢和提供裝備的行為,深切關注關於“3·23”運動繼續得到這種支持的報導和指控,
關切當前的北基伍局勢可能對南基伍的安全和人道主義狀況產生負面影響,深切關注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流離失所者和難民人數因“3·23”運動再次
發動攻擊而不斷增加,
欣見聯合國秘書長、大湖區問題國際會議、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南共體)和非洲聯盟努力恢復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的和平與安全,
欣見大湖區問題國際會議主席作出努力,為應對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的局勢 分別於2012年7月15日、2012年8月7日和8日、2012年9月8日以及2012年10月8日召開特別首腦會議,
著重指出,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對確保其境內安全、保護其平民以及遵守法治、人權和國際人道主義法負有首要責任,
籲請各方與聯合國組織剛果民主共和國穩定特派團(聯剛穩定團)充分合作,並再次譴責對維和人員的任何攻擊,
認定剛果民主共和國局勢對該區域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強烈譴責“3·23”運動在北基伍再次發動攻擊並於2012年11月20日進入戈馬市;
2.要求“3·23”運動立即撤出戈馬,停止進一步推進,並要求“3·23”運動成員立即和永遠解散並放下武器,還要求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在戈馬和北基 伍重建國家權力
3.強烈譴責“3·23”運動及其攻擊平民、聯剛穩定團維和人員和人道主義行為者的一切行為,譴責其實施的即決處決、性暴力和性別暴力以及大規模招募和使用兒童兵等踐踏人權的行為,還譴責“3·23”運動建立非法並行行政當局和破壞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國家權力的企圖,並重申將追究犯罪和踐踏人權行 為責任人的責任;
4.深切關注關於繼續對“3·23”運動提供外部支持、包括派兵增援、提供戰術諮詢和提供裝備,使“3·23”運動的軍事能力大幅提高的報導,要求外界立即停止對“3·23”運動的一切支持;
5.請秘書長與大湖區問題國際會議和非洲聯盟(非盟)協調,在今後幾天內 就關於外界向“3·23”運動提供支持的指控提出報告,並表示準備根據該報告進一步採取適當措施;
6.籲請大湖區問題國際會議通過積極利用擴大聯合核查機制等途徑,監測 和調查關於外界向“3·23”運動提供支持和提供裝備的報導和指控,鼓勵聯剛穩定團與大湖區問題國際會議成員協調,酌情在其能力和授權範圍內參加擴大聯 合核查機制的活動;
7.表示關切“3·23”運動指揮官Innocent Kaina和Baudouin Ngaruye正從事第1533(2004)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可根據第1857(2008)號決議第4段對個人予以指認的活動,並指示委員會緊急審查上述兩人以及符合指認標準的其他任 何個人的活動;
8.表示打算考慮根據第1857(2008)號決議所定標準,對“3·23”運動領導人和向“3·23”運動提供外部支助者以及違反制裁製度和軍火禁運的人實行進一步定向制裁,並籲請所有會員國向1533委員會緊急提出列名建議;
9.請秘書長在今後幾天內提出報告,說明在與部隊和警察派遣國協商後,可能部署聯剛穩定團特遣隊的選項及其影響,以及在當前的核定人數上限內針對 當前的危機部署可提高聯剛穩定團執行任務包括保護平民能力的其他增強戰鬥力手段、觀察能力和士兵的情況,並報告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的武器和相關物資越界流動情況,在這方面,表示打算繼續審查聯剛穩定團的任務;
10.籲請所有有關行為體利用它們對“3·23”運動的影響力制止攻擊行為;
11.籲請各方特別是“3·23”運動根據國際法、包括可適用的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人道主義援助指導原則,讓有需要的人能夠安全、及時和不受阻礙地獲得人道主義援助,並避免採取任何侵犯平民的行動;
12.籲請各方尊重難民營和境內流離失所者營地的平民和人道主義性質,強 調指出必須防止衝突各方實施強迫徵募人員包括徵募兒童的任何行為;
13.讚揚聯剛穩定團採取積極步驟執行任務,特別是保護平民,在這方面,還讚揚聯剛穩定團所有特遣隊不懈努力,特別是在戈馬及其周圍地區不懈努力,並鼓勵他們繼續努力;
14.強調絕不容忍任何削弱聯剛穩定團執行任務能力的企圖,並譴責策劃、資助或參與攻擊聯剛穩定團的所有個人和實體;
15.歡迎並強調大湖區問題國際會議、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南共體)和非盟 繼續努力解決衝突和找出持久政治解決辦法的重要性,並籲請他們和該區域各國 協調努力,以制止攻擊行為,穩定局勢,推動有關各方進行對話;
16.歡迎指定布巴卡爾·加烏索·迪亞拉為非洲聯盟大湖區問題特別代表,請聯合國秘書長向安理會提出報告,說明有關各方為處理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的 政治、安全和人道主義危機的短期和長期根源開展高級別對話的各種選項,包括可能指派特使的選項,並請秘書長在今後幾天內向安理會提出報告,說明危機的發展情況以及包括他本人在內所作的外交努力;
17.強調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負有在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加強國家權力和治理的首要責任,包括切實開展安全部門改革,使軍隊和警察能夠改革,並剷除踐踏人權行為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不受懲罰現象,敦促剛果民主共和國政 府進一步努力提供安全保障,改革安全部門,保護平民和尊重人權,
18.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