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66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66號決議》是2006年3月31日安全理事會第5405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666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666
  • 發布單位: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6年3月31日
決議正文,投票情況,

決議正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所有相關決議,尤其是2005年7月29日第1615號決議(S/RES/1615),
歡迎秘書長2006年3月17日的報告,
支持秘書長和他的特別代表,在擔任調解人的俄羅斯聯邦以及秘書長之友小組和歐安組織的協助下,作出持續努力,
強調聯格觀察團和獨立國協維持和平部隊之間開展密切有效合作的重要性,因為它們目前在衝突區起重要的穩定作用,並回顧,要持久全面地解決衝突,就要有適當的安全保證,
1.重申所有會員國致力於維護喬治亞在國際公認邊界內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並支持聯合國和秘書長之友小組作出的一切努力,它們之所以作出努力,是因為它們決心只採用和平方式,在安全理事會決議框架內,推動喬治亞——阿布哈茲衝突的解決;
2.回顧,為了促成持久的全面解決,它支持“提比里西和蘇呼米之間許可權分配基本原則的檔案”中的各項原則,歡迎有關各方為了在聯合國主持下以創造性和建設性方式展開政治對話,而願意提出的其他構想;
3.籲請雙方充分利用安全理事會相關決議所述的一切現有機制,爭取和平解決,並充分遵守以往有關停火、不使用暴力和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和諒解;
4.敦促雙方毫不拖延地最後擬定關於不使用暴力和關於加利地區難民和境內流離失所者回返的整套檔案,採取必要步驟保護包括回返者在內的平民和維護其尊嚴;
5.籲請雙方根據它們所表明的由它們的最高當局在沒有先決條件的情況下舉行會議的願望,進一步採取行動;
6.敦促喬治亞方面認真考慮阿布哈茲正當的安全關切,避免採取可被認為具有威脅性的步驟,不使用好鬥的言辭;
7.敦促阿布哈茲領導人認真重視必須讓境內流離失所者和難民體面回返的問題,包括他們在安全和人權方面的關切,公開向當地居民、尤其是加利地區居民保證:他們的居住權和身份將得到尊重,並毫不拖延地著手執行有關聯合國警察顧問、聯合國人權辦事分處和教學語言的各項承諾;
8.強調指出,雙方在讓聯格觀察團、獨立國協維持和平部隊和其他國際人員享有適當安全並擁有行動自由方面,負有主要責任,並敦促雙方履行它們在這方面的義務;
9.支持喬治亞和阿布哈茲雙方按照日內瓦會議的構想和2003年3月在索契設立的工作組的補充意見,為建設性地開展經濟合作而作出的所有努力,包括在安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復原基礎設施,並欣見德國表示它有意在解決衝突工作有進展時,主辦一次關於經濟合作和建立信任措施的會議;
10.欣見聯格特派團正努力執行秘書長對性剝削和性虐待行為的零容忍政策,確保其人員充分遵守聯合國行為守則,請秘書長在這方面繼續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並向安全理事會通報情況,並促請部隊派遣國採取適當的預防行動,包括在部署部隊之前進行提高認識的培訓,並採取懲戒行動和其他行動,確保在其人員有此類行為時,全面追究責任;
11.決定延長聯格觀察團的任務期限,新期限到2006年10月15日結束;但如果安全狀況發生變化,包括獨立國協維和部隊的任務規定有變化,則安理會會酌情審查聯格觀察團的任務規定;
12.請秘書長繼續定期向安理會通報情況,並在本決議通過之日後過三個月,就喬治亞阿布哈茲局勢,尤其是關於不使用暴力和難民及境內流離失所者回返問題檔案的談判進展情況,提出報告;
13.堅決支持秘書長特別代表所作努力,籲請秘書長之友小組繼續堅定不移地一致支持她;
14.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5405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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