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64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46號決議》是2005年12月20日安全理事會第5335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646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646
  • 發布單位: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5年12月20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第1645(2005)號決議,
1.決定依照第1645(2005)號決議第4段(a)分段的規定,《憲章》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列的常任理事國應為建設和平委員會組織委員會的成員,此外,安理會應每年從其當選成員中,選出兩個成員參加組織委員會;
2.決定第1645(2005)號決議第15段所述年度報告也應提交安全理事會進行年度辯論。

投票情況

第5335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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