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地震局

聊城市地震局成立於1975年2月,當時單位名稱是聊城地區地震辦公室,1998年2月根據山東省機構改革意見和地震機構的調整,更名為聊城地區地震局,1998年5月聊城地改市,原聊城地區地震局也更名為聊城市地震局。

聊城市地震局為聊城市防震減災工作的職能機構和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行使行政管理職能,正縣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共有幹部職工23人,其中在職人員12人,離退休人員11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人員18人,其中研究生學歷1人,本科學歷14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聊城市地震局
  • 成立時間:1975年2月
  • 所屬部門:聊城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聊城市
山東省聊城市地震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組織實施國家及省政府制定的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統一管理本市的防震減災工作。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三、承擔本市的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協助政府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本市地震應急預案與綜合防禦措施,並負責檢查、監督、落實;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保證地震觀測資料數據的及時上報,並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供對本市的地震分析預報意見;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四、管理本市的地震烈度區劃、地震預測以及重要城鎮和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 五、管理本市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市地級以下重點項目建設場地抗震設防標準;指導和監督本市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六、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管理和組織地震科學技術研究與攻關及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負責調查當地有感地震和落實地震異常;及時處理地震謠言,地震誤傳等突發事件,做好穩定社會的工作。八、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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