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

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

《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DB44/T 2263.4-2020)是2021年3月2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廣東省肥料和土壤調整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地方標準《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DB44/T 2263.4-2020)規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的風險管控技術實施流程、嚴格管控區域邊界確認、管控技術模式選擇、管控技術方案編制、管控實施過程管理和管控效果評估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嚴格管控類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的風險管控技術篩選與實施。涉及的重金屬元素包括鎘、鉛、鉻和汞等,以及類金屬砷。該標準不適用於放射性重金屬污染耕地的嚴格管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
  • 外文名:Risk management and remediation of heavy metal contamination in cultivated soil—Strict management
  • 標準號:DB44/T 2263.4-2020
  • 發布日期:2020-12-28
  • 實施日期:2021-03-28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5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80
  • 批准發布部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歸口單位:廣東省肥料和土壤調整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經過與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原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廣東省科學院等有關部門的協調, 2017年9月,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廣東省質監局關於批准下達2017年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第一批)的通知》(粵質監標函﹝2017﹞831號),該標準是其中一項。地方標準《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DB44/T 2263.4-2020)由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提出並組織實施,由廣東省肥料和土壤調整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 起草階段
2017年10月,在前期文獻查閱和初步調研的基礎上,編制小組進行了技術論證和技術內容探討,確定了該標準的制定原則、制定計畫、基本框架和基本內容,編制初稿。
2017年11月,編制小組對該標準初稿進行整理和修改,並形成該標準的徵求意見稿。
2017年12月,向社會各界進行公開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反饋情況,發出徵求意見稿的單位30個,收到回函的單位30個,其中回函並提出意見的單位12個;提出意見總計39條,其中採納和部分採納37條,不採納2條。採納的意見已在標準中進行了相應修改,不存在重大分歧意見和爭議。該標準徵求意見稿於2018年初出台後,已套用於國家重金屬污染治理韶關先行區的5萬畝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方案編制的實踐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8年1月,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專家在廣州市召開了該標準徵求意見稿論證會,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農業部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華南理工大學、華南農業大學等單位專家對該標準徵求意見稿進行了論證,認為標準文本總體已比較成熟,建議向相關行業和單位進一步徵求意見,按程式報批。
2018年12月,組織了華南理工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湖南省農業科學院、中國科學院城市環境研究所、中國科學院亞熱帶農業生態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等單位的專家,研討標準文本如何加強與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結合。
2019年12月,組織了華南農業大學、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廣東省農業科學院、華中農業大學、廣西大學、廣東省農業環境與能源總站等單位的專家,研討該標準文本如何與耕地土壤重金屬重度污染防治實際工作的緊密結合,加強文本的可操作性與技術指導意義。
2020年4月,採用函件諮詢的方式,邀請了華南理工大學、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農業農村部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總站、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等單位的專家對標準文本進行預評審。重點針對該標準整體思路與管控技術選擇的難點進行充分討論後,把治理修復作為耕地土壤重金屬重度污染風險管控技術選擇的模式之一,並針對不同污染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管控技術模式與效果評估標準。基於此,把該標準名稱調整為《重金屬重度污染耕地風險管控與修復治理技術指南》。經過多次專家討論、諮詢、討論與預評審,編制小組又根據實際情況與國家有關政策,進行了進一步的修改與完善,並整理形成標準送審稿,按規定程式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處組織專家審定。
2020年8月,受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在廣州主持召開了標準審定會。專家組聽取了起草單位關於標準起草過程及技術要點的介紹後,對標準文本及相關資料進行了審查及質詢,一致同意該標準通過審定,並建議將原立項標準名稱修改為《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形成了審定意見。編制組根據專家組提出的審定意見進行了修改並最終形成了報批稿。
  • 發布實施
2020年12月28日,地方標準《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DB44/T 2263.4-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3月28日,地方標準《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DB44/T 2263.4-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DB44/T 2263.4-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廣東省科學院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生態環境部土壤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技術中心、農業農村部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總站、華南師範大學、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暨南大學、廣東省農業環保與農村能源總站、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李芳柏、劉傳平、李曉敏、鄭勇、劉曉文、鄭順安、劉同旭、方利平、黃莉敏、孫岩、霍迎輝、李慧、潘丹丹、孫立傑、周建民。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風險管控技術實施流程
2
5 嚴格管控區域邊界確認
3
6 管控技術模式選擇
4
7 管控技術方案編制
5
8 管控實施過程管理管控效果評估
6
附錄A(資料性)植物修復技術常用作物
7
附錄B(資料性)可供選擇的替代種植作物
8
附錄C(資料性)可供選擇的種植結構調整作物
9
附錄D(資料性)化學修復技術常用試劑
10
附錄E(資料性)聯合修復技術常用模式
11
附錄F(資料性)嚴格管控技術方案編制大綱
12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DB44/T 2263.4-2020)規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的風險管控技術實施流程、嚴格管控區域邊界確認、管控技術模式選擇、管控技術方案編制、管控實施過程管理和管控效果評估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嚴格管控類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的風險管控技術篩選與實施。涉及的重金屬元素包括鎘、鉛、鉻和汞等,以及類金屬砷。該標準不適用於放射性重金屬污染耕地的嚴格管控。

引用檔案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NY/T 2150 農產品產地禁止生產區劃分技術指南
DB44/T 2263.1-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總則
DB44/T 2263.2-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風險評價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實施後,建議由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配套出台相關的管理檔案,指導、督促、規範耕地污染治理工作開展。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管控技術》(DB44/T 2263.4-2020)的制定,可以為重金屬重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技術的方案制定,以及實施流程中各個環節提供系統的指導;可以為區域性重金屬重度污染耕地的風險管控與治理實踐提供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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