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興龍(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適應症為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所引起包括新生兒、嬰兒、兒童等各年齡患者在內的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細菌感染性疾病的短期治療,這些感染性疾病包括:(1)複雜性泌尿道感染: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沙雷菌屬和枸櫞酸菌屬細菌以及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引起。(2)敗血症: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和沙雷菌屬細菌以及奇異變形桿菌等引起。(3)皮膚軟組織感染: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火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和沙雷菌屬細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和金黃色葡萄球菌(青黴素酶和非青黴素酶產酶菌)等引起。(4)腹腔內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腹內膿腫:其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和金黃色葡萄球菌(青黴素酶和非青黴素酶產酶菌)等引起。(5)下呼吸道感染: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和沙雷菌屬細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和金黃色葡萄球菌(青黴素酶和非青黴素酶產酶菌)等引起。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耐興龍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批准文號,生產企業,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硫酸奈替米星,其化學名為O-3-去氧-4-C-甲基-3-甲胺基-β-L-阿拉伯糖吡喃甙基(1→4)-O-[2,6-二氨基-2,3,4,6-四去氧-α-D-甘油己糖-4-烯醇型吡喃糖甙基-(1→6)]-2-去氧-N[sup]3[/sup]-乙基-L-鏈霉胺硫酸鹽。
其化學結構式為:
分子式:(C21H41N5O7)2·5H2SO4
分子量:1441.54
其化學結構式為:
分子式:(C21H41N5O7)2·5H2SO4
分子量:1441.54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類白色的粉末或疏鬆塊狀物。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所引起包括新生兒、嬰兒、兒童等各年齡患者在內的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細菌感染性疾病的短期治療,這些感染性疾病包括:
(1)複雜性泌尿道感染:
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沙雷菌屬和枸櫞酸菌屬細菌以及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引起。
(2)敗血症:
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和沙雷菌屬細菌以及奇異變形桿菌等引起。
(3)皮膚軟組織感染:
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火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和沙雷菌屬細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和金黃色葡萄球菌(青黴素酶和非青黴素酶產酶菌)等引起。
(4)腹腔內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腹內膿腫:
其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和金黃色葡萄球菌(青黴素酶和非青黴素酶產酶菌)等引起。
(5)下呼吸道感染:
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和沙雷菌屬細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和金黃色葡萄球菌(青黴素酶和非青黴素酶產酶菌)等引起。
(1)複雜性泌尿道感染:
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沙雷菌屬和枸櫞酸菌屬細菌以及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引起。
(2)敗血症:
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和沙雷菌屬細菌以及奇異變形桿菌等引起。
(3)皮膚軟組織感染:
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火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和沙雷菌屬細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和金黃色葡萄球菌(青黴素酶和非青黴素酶產酶菌)等引起。
(4)腹腔內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腹內膿腫:
其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和金黃色葡萄球菌(青黴素酶和非青黴素酶產酶菌)等引起。
(5)下呼吸道感染:
由埃希氏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桿菌、綠膿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菌和沙雷菌屬細菌、奇異變形桿菌、變形桿菌屬細菌(吲哚陽性)和金黃色葡萄球菌(青黴素酶和非青黴素酶產酶菌)等引起。
規格
50mg/支(以奈替米星計)
用法用量
本品可肌肉注射,也可靜脈滴注。肌肉注射時,用前加2ml注射用水或氯化鈉注射液溶解後使用,靜脈滴注時,用前先加2ml注射用水或氯化鈉注射液溶解,再移回到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鈉注射液50-200ml中靜脈滴注,每次滴注時間為1.5-2.0小時。
為了正確計算劑量,應在給藥前獲知病人的體重,對於肥胖病人的劑量應按瘦人的體重計算。腎功能狀態可根據血清肌酐濃度的測定而估計,或根據內在的肌酐清除率而計算。另外,治病期間應定期檢查腎功能。
對於體表過度燒傷的病人,由於藥動參數的改變,其血清藥物濃度可能下降,通過測定血清藥物濃度來指導用藥劑量顯得更重要。
療程: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應儘可能縮短治療時間。通過常的療程為7-14天,在有並發感染時,可能需要更長治療時間。雖然延長治療時間,奈替米星的耐受性好,但長時間給藥,應檢測腎功能、聽力和前庭功能,如果臨床有表征,應適當調整劑量。
在套用過程中,應通過測定血清藥物濃度的峰谷值,以確保在所給劑量下的有效且安全。當測定方法可行時,峰濃度範圍4-12mcg/ml,不能超過16mcg/ml。個體間,由於腎功能狀態(正常或異常)的差別,其藥物濃度會變,峰濃度應控制在6-12mcg/ml,谷濃度應在0.5-2mcg/ml較好。對於特殊病人的血清藥物濃度的有效性,應考慮致病菌的敏感性、感染的嚴重程度和病人的機體免疫防衛系統的功能。推薦劑量並非一成不變,僅作為首次治療或治療期間不能測定血藥濃度選擇劑量的一個指導。
1、腎功能正常患者的劑量:表1給出了腎功能正常的不同年齡患者推薦劑量。
者體重(kg) 複雜尿路感染全身嚴重感染
(3-4mg/kg/天; (4.0-6.5mg/kg/天;
1.5-2.0mg/kg/次); 1.3-2.2mg/kg/次
每12小時劑量 或2.0-3.25mg/kg/次)
每8小時一次 每12小時一次
40 60-80 52-88 80-130
45 68-90 59-99 90-146
50 75-100 65-110 100-163
55 83-110 72-121 110-179
60 90-120 78-132 120-195
65 98-130 85-143 130-211
70 105-140 91-154 140-228
75 113-15098-165 150-244
80 120-160 104-176 160-260
85 128-170 111-187 170-276
90 135-180 117-198 180-293
95 143-190 124-209 190-309
100 150-200 130-220 200-325
對於新生兒(出生6周以內的嬰兒);每日用藥總量為4.0-6.5mg/kg,每12小時1次,每次用量為2.0-3.25mg/kg。
對於嬰幼兒(出生6周以上)至12歲的兒童:每日用藥總量為5.5-8.0mg/kg。可以每8小時1次,每次用量為1.8-2.7mg/kg;也可以每12小時1次,每次用量2.7-4.0mg/kg。
2、腎功能損傷患者的劑量
對於腎功能損傷患者,其劑量必須個體化、以保證有效治療濃度。調整劑量的方法有幾種,但最準確的方法是基於血藥濃度進行調整。如果血藥濃度不能獲得,而患者的腎功能又穩定,測其血清肌酐水平和肌酐清除率是最可靠的。如果腎功能進一步惡化,劑量需要大大減少。對於腎功能正常患者,其初始劑量和推薦劑量相同。對於腎功能不同程度損傷的患者,其全天劑量可以通過以下方法來調整劑量。
1)對於腎功能正常患者,根據血清肌酐濃度,按前述表1所推薦的劑量調整患者的個體劑量。
2)如果肌桿清除率已知,或可經血清肌酐水平計算而得,可用下式計算調整劑量:患者用藥劑量=前述表1所推薦劑量×(患者的肌桿清除率/正常人的肌酐清除率)
3)此外,作為可選擇的方法,也可根據下圖獲得由前述表1所得的調整量百分率,其第8小時調整一次。
正常人的肌酐清除率可通過血清肌酐水平經計算而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40-年齡)×體重(kg)
成人男性的正常肌酐清除率= -------------------------
72×血清肌酐濃度(mg/100ml)
成人女性的正常肌酐清除率=成人男性的正常肌酐清除率×85%
調整的每日總量可每日一次給藥(即每24小時用藥1次)也可每日2-3次給藥(即每8或12小時用藥1次)。一般而言,單次劑量不能超過3.25mg/kg。對於正在接受血液透析治療的腎功能不全患者,經透析所除去的藥物量與所用的依器設備和方法有關。透析間期,推薦成人按2.0mg/kg補充奈替米星,直至血藥濃度達所需濃度。此外,劑量尚可根據監測結果進行調整。
為了正確計算劑量,應在給藥前獲知病人的體重,對於肥胖病人的劑量應按瘦人的體重計算。腎功能狀態可根據血清肌酐濃度的測定而估計,或根據內在的肌酐清除率而計算。另外,治病期間應定期檢查腎功能。
對於體表過度燒傷的病人,由於藥動參數的改變,其血清藥物濃度可能下降,通過測定血清藥物濃度來指導用藥劑量顯得更重要。
療程: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應儘可能縮短治療時間。通過常的療程為7-14天,在有並發感染時,可能需要更長治療時間。雖然延長治療時間,奈替米星的耐受性好,但長時間給藥,應檢測腎功能、聽力和前庭功能,如果臨床有表征,應適當調整劑量。
在套用過程中,應通過測定血清藥物濃度的峰谷值,以確保在所給劑量下的有效且安全。當測定方法可行時,峰濃度範圍4-12mcg/ml,不能超過16mcg/ml。個體間,由於腎功能狀態(正常或異常)的差別,其藥物濃度會變,峰濃度應控制在6-12mcg/ml,谷濃度應在0.5-2mcg/ml較好。對於特殊病人的血清藥物濃度的有效性,應考慮致病菌的敏感性、感染的嚴重程度和病人的機體免疫防衛系統的功能。推薦劑量並非一成不變,僅作為首次治療或治療期間不能測定血藥濃度選擇劑量的一個指導。
1、腎功能正常患者的劑量:表1給出了腎功能正常的不同年齡患者推薦劑量。
者體重(kg) 複雜尿路感染全身嚴重感染
(3-4mg/kg/天; (4.0-6.5mg/kg/天;
1.5-2.0mg/kg/次); 1.3-2.2mg/kg/次
每12小時劑量 或2.0-3.25mg/kg/次)
每8小時一次 每12小時一次
40 60-80 52-88 80-130
45 68-90 59-99 90-146
50 75-100 65-110 100-163
55 83-110 72-121 110-179
60 90-120 78-132 120-195
65 98-130 85-143 130-211
70 105-140 91-154 140-228
75 113-15098-165 150-244
80 120-160 104-176 160-260
85 128-170 111-187 170-276
90 135-180 117-198 180-293
95 143-190 124-209 190-309
100 150-200 130-220 200-325
對於新生兒(出生6周以內的嬰兒);每日用藥總量為4.0-6.5mg/kg,每12小時1次,每次用量為2.0-3.25mg/kg。
對於嬰幼兒(出生6周以上)至12歲的兒童:每日用藥總量為5.5-8.0mg/kg。可以每8小時1次,每次用量為1.8-2.7mg/kg;也可以每12小時1次,每次用量2.7-4.0mg/kg。
2、腎功能損傷患者的劑量
對於腎功能損傷患者,其劑量必須個體化、以保證有效治療濃度。調整劑量的方法有幾種,但最準確的方法是基於血藥濃度進行調整。如果血藥濃度不能獲得,而患者的腎功能又穩定,測其血清肌酐水平和肌酐清除率是最可靠的。如果腎功能進一步惡化,劑量需要大大減少。對於腎功能正常患者,其初始劑量和推薦劑量相同。對於腎功能不同程度損傷的患者,其全天劑量可以通過以下方法來調整劑量。
1)對於腎功能正常患者,根據血清肌酐濃度,按前述表1所推薦的劑量調整患者的個體劑量。
2)如果肌桿清除率已知,或可經血清肌酐水平計算而得,可用下式計算調整劑量:患者用藥劑量=前述表1所推薦劑量×(患者的肌桿清除率/正常人的肌酐清除率)
3)此外,作為可選擇的方法,也可根據下圖獲得由前述表1所得的調整量百分率,其第8小時調整一次。
正常人的肌酐清除率可通過血清肌酐水平經計算而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40-年齡)×體重(kg)
成人男性的正常肌酐清除率= -------------------------
72×血清肌酐濃度(mg/100ml)
成人女性的正常肌酐清除率=成人男性的正常肌酐清除率×85%
調整的每日總量可每日一次給藥(即每24小時用藥1次)也可每日2-3次給藥(即每8或12小時用藥1次)。一般而言,單次劑量不能超過3.25mg/kg。對於正在接受血液透析治療的腎功能不全患者,經透析所除去的藥物量與所用的依器設備和方法有關。透析間期,推薦成人按2.0mg/kg補充奈替米星,直至血藥濃度達所需濃度。此外,劑量尚可根據監測結果進行調整。
不良反應
本品的不良反應包括:
1、腎毒性:奈替米星引起的腎臟不良反應為1000人中有7例。不良反應可表現為血清肌酐值上升,並可能伴隨尿量減少,尿中出現腎小管管型細胞或蛋白質;血尿素氮值上升或者肌酐清除率下降。這些不良反應在老年人,有腎臟損害病史的病人,接受長時期或者超過推薦劑量的藥物治療的病人身上發生的更加頻繁。雖然,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治療後可能會發生永久性的腎損害,我們觀察到的由奈替米星引起的腎損害通常是溫和且可逆的,並且是在治療結束後,在藥物被排泄時發生的。
2、神經毒性:有關於對聽覺神經和第八對顱神經的前庭分支有不良反應的報導。與奈替米星相關的聽力改變在每1000人中大約發生4例。與奈替米星相關的主觀聽力喪失大約每250人中發生1例。與奈替米昨相關的前庭異常在每150人中發生1例。
那些可能使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相關的耳毒性發生率風險增加的因素包括:腎損害(特別是嚴重到需要透析的病人),藥物過量:脫水,給藥時伴隨利尿酸和味喃葵胺酸或先前已經用過其它耳毒性藥物。也報導有外周神經病或腦病,包括麻木,皮膚麻刺感,肌肉刺痛,驚厥和毒性樣肌無力綜合症發生。
症狀包括頭暈、眩暈、耳鳴、眼球震顫和聽力喪失。由氨基糖苷抗生素引起的耳毒 性通常是不可逆轉的。耳蝸損害,通常只是在高頻音波下聽覺測試結果發生微小的改變,並會發生主觀聽力喪失。前庭功能障礙通常引起眼球震顫、眩暈、噁心、嘔吐或急性梅尼埃爾綜合症。
那些有正常腎功能且在給奈替米星注射劑時沒有超過推薦劑量或長於推薦時間的病人發生毒性作用的風險較低。一些曾經接受過其它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治療時發生毒性神經反應的病人現在進行奈替米星治療時沒有進一步發生毒性反應。
3、在由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治療後會發生神經肌肉阻滯後引起的急性肌肉麻痹和呼吸暫停。
4、其它在給奈替米星注射劑時發生不良反應發生率如下:
①血清轉氨酶(SGOT和SGPT),鹼性磷脂酸酶,膽紅素值上升,發生率約為每1000人中15例;
②皮疹或瘙癢,發生率約為每10000人中4-5例;嗜酸粒細胞增多,發和率約為1000人中4例;
③血小板增多,發生率約為1000人中2例;
④凝血時間延長,發生率約為每1000人中1例;
⑤發熱,發生率約為每1000人中1例。
⑥發生率為每1000人中少於1例的不良反應有與奈替米星相關的貧血、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白血病樣的反應、白血絕胞未成熟循環,高鉀血、嘔吐、腹瀉、心悸、低血壓、頭痛、定向力障礙,視力模糊或感覺異常;
⑦奈替米星肌肉注射和靜脈輸注的局部耐受性非常好,但每1000人中約有4例出現嚴重的疼痛,有相似的數目的病人出現硬塊或血腫。
1、腎毒性:奈替米星引起的腎臟不良反應為1000人中有7例。不良反應可表現為血清肌酐值上升,並可能伴隨尿量減少,尿中出現腎小管管型細胞或蛋白質;血尿素氮值上升或者肌酐清除率下降。這些不良反應在老年人,有腎臟損害病史的病人,接受長時期或者超過推薦劑量的藥物治療的病人身上發生的更加頻繁。雖然,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治療後可能會發生永久性的腎損害,我們觀察到的由奈替米星引起的腎損害通常是溫和且可逆的,並且是在治療結束後,在藥物被排泄時發生的。
2、神經毒性:有關於對聽覺神經和第八對顱神經的前庭分支有不良反應的報導。與奈替米星相關的聽力改變在每1000人中大約發生4例。與奈替米星相關的主觀聽力喪失大約每250人中發生1例。與奈替米昨相關的前庭異常在每150人中發生1例。
那些可能使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相關的耳毒性發生率風險增加的因素包括:腎損害(特別是嚴重到需要透析的病人),藥物過量:脫水,給藥時伴隨利尿酸和味喃葵胺酸或先前已經用過其它耳毒性藥物。也報導有外周神經病或腦病,包括麻木,皮膚麻刺感,肌肉刺痛,驚厥和毒性樣肌無力綜合症發生。
症狀包括頭暈、眩暈、耳鳴、眼球震顫和聽力喪失。由氨基糖苷抗生素引起的耳毒 性通常是不可逆轉的。耳蝸損害,通常只是在高頻音波下聽覺測試結果發生微小的改變,並會發生主觀聽力喪失。前庭功能障礙通常引起眼球震顫、眩暈、噁心、嘔吐或急性梅尼埃爾綜合症。
那些有正常腎功能且在給奈替米星注射劑時沒有超過推薦劑量或長於推薦時間的病人發生毒性作用的風險較低。一些曾經接受過其它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治療時發生毒性神經反應的病人現在進行奈替米星治療時沒有進一步發生毒性反應。
3、在由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治療後會發生神經肌肉阻滯後引起的急性肌肉麻痹和呼吸暫停。
4、其它在給奈替米星注射劑時發生不良反應發生率如下:
①血清轉氨酶(SGOT和SGPT),鹼性磷脂酸酶,膽紅素值上升,發生率約為每1000人中15例;
②皮疹或瘙癢,發生率約為每10000人中4-5例;嗜酸粒細胞增多,發和率約為1000人中4例;
③血小板增多,發生率約為1000人中2例;
④凝血時間延長,發生率約為每1000人中1例;
⑤發熱,發生率約為每1000人中1例。
⑥發生率為每1000人中少於1例的不良反應有與奈替米星相關的貧血、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白血病樣的反應、白血絕胞未成熟循環,高鉀血、嘔吐、腹瀉、心悸、低血壓、頭痛、定向力障礙,視力模糊或感覺異常;
⑦奈替米星肌肉注射和靜脈輸注的局部耐受性非常好,但每1000人中約有4例出現嚴重的疼痛,有相似的數目的病人出現硬塊或血腫。
禁忌
對奈替米星或任何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有過敏或有嚴重毒性反應者禁用。
注意事項
1、為避免或減少耳、腎毒性反應的發生,治療期間應定期進行尿常規、血尿素氮、血肌酐等檢查,並應密切觀察前庭功能及聽力改變。有條件者應進行血藥濃度監測,調整齊量使血藥峰濃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續較長時間(如2~3小時以上),谷濃度避免超過4mg/L,以減少耳、腎毒性的發生。
2、腎功能減退患者應根據腎損害程度減量用藥(見“用法用量”)。
3、療程一般不宜超過14日,以減少耳、腎毒性的發生。
4、單純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輕症皮膚組織感染治療中本品非首選藥,敗血症治療中需要聯合具協同作用的藥物,腹腔感染治療時,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厭氧菌藥物。
5、本品不宜與其他藥物混合靜滴。
2、腎功能減退患者應根據腎損害程度減量用藥(見“用法用量”)。
3、療程一般不宜超過14日,以減少耳、腎毒性的發生。
4、單純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輕症皮膚組織感染治療中本品非首選藥,敗血症治療中需要聯合具協同作用的藥物,腹腔感染治療時,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厭氧菌藥物。
5、本品不宜與其他藥物混合靜滴。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氨基糖甙類藥物可進入胎盤和乳汁。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套用此類藥物應被告之對胎兒或嬰兒有潛在的損傷,為安全起見,宜避免使用。
兒童用藥
兒童在使用本品時,應分析利弊。不推薦新生兒、早產兒使用本品,如需使用,應減少用量或延長給藥間期。
老年用藥
套用本品時按輕度腎功能減退減量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1.在體外試驗中,把氨基糖苷和β-內醯胺類抗生素(青黴素或頭孢菌素)混合可能會導致明顯的相互滅活作用。甚至當氨基糖苷類和青黴素類以不同給藥途徑分別給藥時,也有報導在一名腎功能損害和幾名腎功能正常的病人身上也出現了氨基糖苷血清半衰期和血清濃度的下降。通常,這種氨基糖苷類的滅活作用只是在有嚴重腎功能損害的病人臨床上現象比較顯著。
2.藥物/實驗室檢測相互作用:伴隨頭孢菌素療法可能會假性提高肌酐測定值。
3.避免與其他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萬古黴素、多粘菌素、強利尿劑、神經肌肉接頭阻滯劑等腎毒性和神經毒性藥物同用。
null
2.藥物/實驗室檢測相互作用:伴隨頭孢菌素療法可能會假性提高肌酐測定值。
3.避免與其他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萬古黴素、多粘菌素、強利尿劑、神經肌肉接頭阻滯劑等腎毒性和神經毒性藥物同用。
null
藥物過量
如果發生過量或者副反應,可用血液透析把它從血液中移除,特別重要的是腎功能受損,或要受損的情況下。沒有專門的利用腹膜透析來移除藥物的信息,其它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已知可用這種方法,但其速率低於血液透析。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奈替米星為一半合成的氨基糖苷類廣譜抗菌素。其作用機理是通過抑制敏感微生物的正常蛋白質合成而起作用。
本品具有廣泛的抗微生物作用,主要針對革蘭氏陰性桿菌屬和少數革蘭氏陽性菌,包括枸櫞酸菌屬、腸桿菌屬、大腸桿菌、克雷伯菌屬、摩根變形桿菌、綠膿桿菌、沙門菌屬、志賀菌屬和葡萄球菌屬(耐青黴素和甲氧西林菌)。本品體外對某些分離的不動桿菌、奈瑟菌屬、吲哚陽性變形桿菌、假單胞菌屬、沙雷菌屬也有活性。
多數鏈球菌和厭氧微生物如擬桿菌屬和梭菌屬對氨基糖苷類藥物耐藥。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致突變試驗結果為陰性。
生殖毒性:大鼠生殖毒性試驗表明,本品對動物生能力無明顯影響,但是妊娠婦女給予本品,可損傷胎兒。
致癌性:大鼠和小鼠的終身致癌試驗結果表明,未發現與藥物相關的腫瘤發生。
本品具有廣泛的抗微生物作用,主要針對革蘭氏陰性桿菌屬和少數革蘭氏陽性菌,包括枸櫞酸菌屬、腸桿菌屬、大腸桿菌、克雷伯菌屬、摩根變形桿菌、綠膿桿菌、沙門菌屬、志賀菌屬和葡萄球菌屬(耐青黴素和甲氧西林菌)。本品體外對某些分離的不動桿菌、奈瑟菌屬、吲哚陽性變形桿菌、假單胞菌屬、沙雷菌屬也有活性。
多數鏈球菌和厭氧微生物如擬桿菌屬和梭菌屬對氨基糖苷類藥物耐藥。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致突變試驗結果為陰性。
生殖毒性:大鼠生殖毒性試驗表明,本品對動物生能力無明顯影響,但是妊娠婦女給予本品,可損傷胎兒。
致癌性:大鼠和小鼠的終身致癌試驗結果表明,未發現與藥物相關的腫瘤發生。
藥代動力學
據PHYSICIANS‘DESK REFERENCE(54版)介紹,奈替米星在肌肉注射後被迅速而完全的吸收。在肌肉注射後,通常在30~60分鐘內達到血清峰濃度。並且濃度2小時內部可以測得到。在有正常腎功能的成年志願受試者中,肌肉注射後達到的血清峰濃度(以mcg/ml為單位)的數值通常約為其單一劑量數值的3~3.5倍。例如:可以預料給2.0mg/kg的劑量達到的血清峰濃度為7mcg/ml。在以推薦範圍內的劑量給藥後的8小時或更長時間後,血清濃度通常為3mcg/ml。當以60分鐘靜脈輸注的方式給單劑量的奈替米星以後的血清峰濃度同肌肉注射方式給藥後達到的濃度相似。在快速的靜脈注射後,血清中濃度是60分鐘輸注方式達到的2到3倍。
奈替米星能迅速分布到組織內同慶大黴素相似,奈替米星單劑量給藥後的半衰期通常為2至2.5小時,且並不依賴於給藥途徑。在給藥劑量增加後,半衰期也相應延長了。(例如:給藥劑量為1mg/kg時半衰期為2.2小時,而劑量3mg/kg時則為3小時)。在24小時內,約有80%的藥物在尿中排泄。在單劑量給藥後尿中奈替米星的濃度經常超過100mcg/ml。沒有關於奈替米星在代謝中發生轉化的證據。藥物主要通過腎小球濾過作用排泄。丙磺舒(利尿酸藥)並不能影響氨基糖苷類的腎小管轉運作用,奈替米星的分布容積大約為體重的20%,總體清除率約為80ml/min,腎清除率約為60ml/min。在志願受試者的多劑量給藥研究中,每12小時給藥一次,範圍在1.0到4.mg/kg,在第二天觀察到穩態血藥濃度。穩態血藥濃度比首次給藥時得到的血清濃度高不到20%。同其它氨基糖苷類一樣,在腎功能下降導致腎清除率降低時,奈替米星的半衰期增加了。
內源性肌酐清除率和血清肌酐水平同奈替米星的半衰期有高度的相關性。以上幾項測試的指標可以作用為在有腎臟損害病人使用用奈替米星時調整劑量的依據。
當有腎功能明顯損害的病人,尿中氨基糖苷類的濃度下降,同時,氨基糖苷類向有缺損的腎實質滲透性也發生下降。這在治療尿路感染的病人時應當加以注意。在一項針對腎功能喪失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成人的研究中,奈替米星的血清濃度在進行8小時的透析後下降了約63%,在進行較短的透析時被移除的藥物量也減少了。沒有關於兒童血透方面的信息。腹膜透析後氨基糖苷也會有所減少,但速度比血透要小。
由於奈替米星分布在細胞外液中,在那些細胞外液體積增大的病人(例如浮腫和腹水)中血清峰濃度可能會下降。在同樣劑量情況下,氨基糖苷類在孕婦中的血清濃度可能低於那些沒有懷孕的婦女。當體溫回到正常後,藥物的血清濃度可能會上升。懷孕和貧血的狀況可能會使半衰期比通常情況下的要短。(劑量通常不需調整)。
在嚴重燒傷病人中,氨基糖苷類的半衰期可能會顯著降低,同時,一個特別劑量所達到的血清濃度可能會比預期要低。
在生命的第一周的奈替米星消除半衰期同體重緊密相關,體重1.5至2.0kg新生兒約為8小時,而3.0和4.0kg體重的新生兒約為4.5小時。6周甚至更大的幼兒和兒童的消除半衰期為 1.5至2.0小時。
通過非胃腸道給藥,氨基糖苷類能在血清、組織和唾液,在心包、胸膜、滑膜和腹膜液中檢出。可用於檢測奈替米星在體液中濃度的方法包括微生物法、酶法和放射免疫測定技術。在通過常情況下在腎臟皮質要比在血清中的濃度明顯要高。在停止給藥30天后,仍可在尿中檢出數量的氨基糖苷。在肝臟的殘留量微小。同所有氨基糖苷類一樣,在非胃腸道給藥後,奈替米星只是少量擴散進入蛛網膜下腔。奈替米星在腦脊液中濃度通常較低,並且同劑量和腦膜炎的程度有關。奈替米星可通過胎盤,並能在臍血和胎兒中測出。對哺乳期婦女所作的研究發現少量藥物在乳汁中排泄。奈替米星在口服給藥後在胃腸道吸收很少。同其它氨基糖苷類一樣,奈替米星的血清蛋白結合率較代(0~30%)。
奈替米星能迅速分布到組織內同慶大黴素相似,奈替米星單劑量給藥後的半衰期通常為2至2.5小時,且並不依賴於給藥途徑。在給藥劑量增加後,半衰期也相應延長了。(例如:給藥劑量為1mg/kg時半衰期為2.2小時,而劑量3mg/kg時則為3小時)。在24小時內,約有80%的藥物在尿中排泄。在單劑量給藥後尿中奈替米星的濃度經常超過100mcg/ml。沒有關於奈替米星在代謝中發生轉化的證據。藥物主要通過腎小球濾過作用排泄。丙磺舒(利尿酸藥)並不能影響氨基糖苷類的腎小管轉運作用,奈替米星的分布容積大約為體重的20%,總體清除率約為80ml/min,腎清除率約為60ml/min。在志願受試者的多劑量給藥研究中,每12小時給藥一次,範圍在1.0到4.mg/kg,在第二天觀察到穩態血藥濃度。穩態血藥濃度比首次給藥時得到的血清濃度高不到20%。同其它氨基糖苷類一樣,在腎功能下降導致腎清除率降低時,奈替米星的半衰期增加了。
內源性肌酐清除率和血清肌酐水平同奈替米星的半衰期有高度的相關性。以上幾項測試的指標可以作用為在有腎臟損害病人使用用奈替米星時調整劑量的依據。
當有腎功能明顯損害的病人,尿中氨基糖苷類的濃度下降,同時,氨基糖苷類向有缺損的腎實質滲透性也發生下降。這在治療尿路感染的病人時應當加以注意。在一項針對腎功能喪失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成人的研究中,奈替米星的血清濃度在進行8小時的透析後下降了約63%,在進行較短的透析時被移除的藥物量也減少了。沒有關於兒童血透方面的信息。腹膜透析後氨基糖苷也會有所減少,但速度比血透要小。
由於奈替米星分布在細胞外液中,在那些細胞外液體積增大的病人(例如浮腫和腹水)中血清峰濃度可能會下降。在同樣劑量情況下,氨基糖苷類在孕婦中的血清濃度可能低於那些沒有懷孕的婦女。當體溫回到正常後,藥物的血清濃度可能會上升。懷孕和貧血的狀況可能會使半衰期比通常情況下的要短。(劑量通常不需調整)。
在嚴重燒傷病人中,氨基糖苷類的半衰期可能會顯著降低,同時,一個特別劑量所達到的血清濃度可能會比預期要低。
在生命的第一周的奈替米星消除半衰期同體重緊密相關,體重1.5至2.0kg新生兒約為8小時,而3.0和4.0kg體重的新生兒約為4.5小時。6周甚至更大的幼兒和兒童的消除半衰期為 1.5至2.0小時。
通過非胃腸道給藥,氨基糖苷類能在血清、組織和唾液,在心包、胸膜、滑膜和腹膜液中檢出。可用於檢測奈替米星在體液中濃度的方法包括微生物法、酶法和放射免疫測定技術。在通過常情況下在腎臟皮質要比在血清中的濃度明顯要高。在停止給藥30天后,仍可在尿中檢出數量的氨基糖苷。在肝臟的殘留量微小。同所有氨基糖苷類一樣,在非胃腸道給藥後,奈替米星只是少量擴散進入蛛網膜下腔。奈替米星在腦脊液中濃度通常較低,並且同劑量和腦膜炎的程度有關。奈替米星可通過胎盤,並能在臍血和胎兒中測出。對哺乳期婦女所作的研究發現少量藥物在乳汁中排泄。奈替米星在口服給藥後在胃腸道吸收很少。同其它氨基糖苷類一樣,奈替米星的血清蛋白結合率較代(0~30%)。
貯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乾燥處保存。
包裝
西林瓶包裝
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156
生產企業
浙江北生藥業漢生製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