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襄樊市關於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老河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 所屬地區:老河口市
  • 管理範圍:城市管理執法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老河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市市容和景觀燈飾管理工作。依據國家、省有關法規和規章,擬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標準並負責組織檢查、督辦落實。負責對戶外廣告設定地點、外型的核准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市區戶外廣告設施(包括利用市政公用設施發布的廣告)經營權的有償出讓。負責對損害城市環境、容貌和形象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市區景觀燈飾亮化標準的制定、審批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依據國家、省、襄樊市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定全市環衛規劃和行業管理標準並檢查督辦。負責垃圾處理場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環衛、園林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市區環衛和園林綠化作業市場化運營的招標、監管。負責市區生活垃圾及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市容環衛管理行政許可核准審批。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園林綠化管理工作。會同市城鄉規劃部門編制城市規劃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負責城市規劃區各類綠化用地綠線的劃定和控制管理,參與新建(擴建、改建)項目配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核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和市區臨時占用綠地、樹木砍伐(移栽、修剪)的審批;依法收取有關綠化行政規費。負責組織風景名勝區資源調查評價和風景名勝區的申報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指導各類公園、廣場、遊樂園及動(植)物園的經營管理。負責管理市區古樹古木。組織實施城市建成區全民義務植樹工作。
五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實施。負責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重要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授權,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六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人事關係的管理。負責城管執法人員招考錄用、業務培訓、工資晉級和調整輪崗等工作。
七負責城管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八負責城市管理110聯動信息服務工作。負責督辦、回復和落實市民舉報投訴。
九會同市財政部門編制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工作考核情況核撥行政執法人員工作經費。負責統一配發行政執法裝備。負責督促行政處罰款罰繳分離制度的執行。
十負責召集查處違法建設聯席會議。會同規劃、建設、房管等部門,研究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項目給予行政處罰的具體意見或建議。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張光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會議、機要、保密、信息、宣傳、調研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受理民眾投訴舉報。負責城管信息的匯集、處理與反饋;運用數位技術等現代化手段,對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執法工作實行實時監測與動態控制,對執法隊伍及市容環衛園林綠化作業進行統一指揮調度。承擔市城管執法局入口網站及網路平台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修訂和完善《老河口市城市綜合管理考核辦法》。負責城市綜合管理的組織指導、協調督辦、考核評價工作。
二城管督察科
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和報批。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複議案件的受理、審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文書的規範使用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受委託執法單位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監督、檢查、考核。
負責制定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具體負責相對集中的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方面行政執法活動的統一指揮、指導和組織協調,組織查處上述四個方面的大案、要案和社會影響較大的重要案件。負責組織對城管執法人員(協管員)隊容風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查處社會各界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舉報投訴。負責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許可管理工作和城市道路占用費的徵收工作。負責城區道路設定的停車場(市區臨時停車場)管理工作。負責疏導點設定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點設定和審批、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市政管理類行政執法活動的統一指揮、指導和組織協調。
三市容環衛科
負責貫徹執行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對損害城市環境、容貌和形象的行為實行監督管理。具體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類行政執法活動的統一指揮、指導和組織協調。對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管理,制定市容市貌標準和環衛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市區市容環境衛生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容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編制年度市容環衛設施建設和採購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生活垃圾處理場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市容環衛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市區環衛作業市場化運營的招標、監管。負責市區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服務審批,環衛設施遷移、拆除、封閉許可,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制定相關徵收辦法。負責城區廣場舉辦活動的審批、協調等相關工作。負責戶外廣告、景觀燈飾、門面招牌、橫幅布標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戶外廣告、景觀燈飾、門面招牌設定的規劃和技術規範。負責戶外廣告設定和張貼、張掛宣傳品的審批工作。負責審核市區景觀燈飾設施的設定方案並指導實施。負責協調、處理戶外廣告、景觀燈飾和門面招牌管理中的綜合性問題。
四城市園林綠化辦公室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道路綠地和其他公共綠地的管理工作,對損害城市道路綠地和其他公共綠地行為實行監督管理。具體負責園林綠化管理類行政執法活動的統一指揮、指導和組織協調。擬訂城市綠地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編制和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和園林綠化發展計畫。負責對市區臨時占用綠地、樹木砍伐(移栽、修剪)審批,依法收取有關綠化費(金),監督管理園林綠化市場。負責市區古樹古木的保護和管理。負責園林綠化施工單位資質認定和審核、報批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園林綠化新成果、新技術推廣套用。依據行業標準擬訂廣場(遊園)管理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各類公園、廣場、動物園及遊樂園的經營管理。負責公園、廣場舉辦相關活動的審核、協調等工作,以及公園、廣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組織風景名勝區資源調查評價和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指導風景名勝區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計財裝備科
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城管執法系統執法業務所需設備、器材、車輛、制服等物資的計畫、購置、分配及管理。
六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考核、考察、培養、任用工作。負責系統內精神文明建設和評先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群團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沿江大道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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