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審判庭是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首創專門審理涉老案件法庭。老年審判庭不僅僅是一種形式、標籤,而是一個人口老齡化社會背景下貫徹老年人權益保護的司法載體,其積極意義在於使涉老案件的審理工作專門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老年審判庭
- 首創: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
簡介,設立背景,規定,工作方法,意義,
簡介
靜安區法院老年審判庭上門護老維權隨著上海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為老年人社會服務的需求迅速增長,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首創了專門審理涉老案件的“老年審判庭”。涉老案件辦理的專門化,創造了獨特的服務老年人的民事審判工作模式。老年人的基本人權應受到特別關注,老年人在審判活動中應得到特殊照顧。專司涉老民事審判工作的老年庭,為了解老人之需、解決老人之難提供了一種有益的形式。
設立背景
《聯合國老年人原則》要求各國保證對老年人狀況進行優先注意,並強調老年人的“獨立”、“參與”、“照顧”、“自我充實”和“尊嚴”。
中國在全國人口老齡化到來之際,適時地制定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2年又對該法進行修訂。修訂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凸顯了對老年人的傾斜保護。立法的護老要求司法的護老。《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2年又對該法進行修訂。修訂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凸顯了對老年人的傾斜保護。立法的護老要求司法的護老。
中國在全國人口老齡化到來之際,適時地制定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2年又對該法進行修訂。修訂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凸顯了對老年人的傾斜保護。立法的護老要求司法的護老。《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2年又對該法進行修訂。修訂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凸顯了對老年人的傾斜保護。立法的護老要求司法的護老。
規定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涉老民事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從“設立涉老案件立案綠色通道”、“提供涉老案件審理便捷服務”、“加強涉老案件優先執行”、“完善老年人維權社會網路”、“強化涉老糾紛化解宣傳引導”五個方面對涉老民事審判工作進行了全方位的規定。
工作方法
老年庭的法官們針對老年人的特點,探索出一系列適合老年人的工作方法。諸如,從立案、審理、執行三個環節,確立了優先受理、方便訴訟、著重調解、審執兼顧、依法保護五項工作原則;為方便老人,老年庭成員採取上門受理、上門談話、上門開庭、上門執行、上門回訪的工作方式;在審理中,法官積極指導老年人正確、及時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這一切造就了涉老案件辦理特色。
意義
老年審判庭的價值已經遠遠超過了作為一種組織機構的本身,其意義在於形成一整套適合老年人的審判工作模式,建立涉老民事審判工作的長效機制,確立“司法護老”的社會理念。
用“司法護老”的理念指導審判工作實踐,既保護了老年人的權益,又實現了案結事了,還教育了相關群體,營造了尊老、敬老、愛老、護老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