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義榮

翟義榮 男, 1953年2月出生,濟南市人,漢族,大學本科學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翟義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濟南
  • 出生日期:1953.2
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4年10月入黨,1982年由部隊轉業到濟南市司法局從事律師工作,現為山東高科新律師事務所主任,一級律師,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業務全面,善辯嚴謹,擅長辦理刑事案件中對被告人的辯護,同時還為金融、保險、房地產、智慧財產權等民事案件擔任辯護律師。另外,還擔任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等12家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較有影響的案例有:2002年,公訴機關以被告人邢某某以購買部隊退役設備為由,詐欺對方的錢款46萬元,依法構成詐欺罪,起訴要求追究刑事責任。接受委託後,對事實進行了認真地調查,明確提出了被告人不構成犯罪有理有據的辯護意見,得到了法院的採納,法院判決被告人邢某某無罪。2002年,原告濟南市某銀行為訴訟被告山東省某文學經濟發展中心歸還貸款糾紛案,涉及到被告單位註冊成立時的驗資問題,原告認定:被告單位註冊時資金不到位,為虛假驗資,會計師事務所應承擔賠償責任。經律師詳細調查取證後,分析出某會計師事務所在對被告驗資時,並未提供虛假驗資報告。在法院開庭審理時,代理律師出示大量有利有理的證據。法院採納了律師的意見,駁回了原告要求賠償的訴訟請求。 發表論文《論行賄罪的危害與懲治》獲省級論文評比一等獎。曾多次受到山東省司法廳,濟南市人民政府、濟南市司法局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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