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佳亮,原富川縣民政局副局長。
2014年11月,被妻子廖某實名舉報的翟某,因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被富川縣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另外,翟某還被免去縣民政局副局長的職務,任縣糧食局主任科員。
人物簡介,人物事件,
人物簡介
翟佳亮,富川縣民政局原副局長。2014年36歲,曾任富川縣柳家鄉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和人大主席等職,於2012年10月任縣民政局副局長。
人物事件
2010年,翟某因工作關係認識該縣一保險公司女臨時工梁某後,兩人來往密切,經常在聊天時談論男女間曖昧性話題,翟某還多次深夜來到梁某家中,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翟某的妻子廖某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翟某包養情婦。
2014年11月,翟佳亮被舉報作風不正,道德敗壞,時常與富川縣人壽保險公司臨工梁朝暉涉及婚外情關係,導致自己的家庭不和諧,甚至出現僅因瑣事翟佳亮回家毆打老婆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