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道段位制是根據賽鴿手的競翔成績和對信鴿活動貢獻大小而建立一種等級制,翔道段位分為八段,即:初段、二段、三段、四段、五段、六段、七段和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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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釋義
翔道段位制是根據賽鴿手的競翔成績和對信鴿活動貢獻大小而建立一種等級制,翔道段位分為八段,即:初段、二段、三段、四段、五段、六段、七段和八段。
主要特點
翔道段位制標準具有兩個特點:其一、考核內容全面,不局限於競翔成績,綜合全面考核;其二,考核“點”數具有較大的彈性,無論哪條的點數都不是固定的,而是有1個範圍,最大範圍可從1到10,最小範圍也要從1到3之間。
不同分類
翔道段位制考核內容有四方面:A、競翔成績;B、創記錄成績;C、品評鴿舍成績;D、對信鴿活動貢獻等。具體採用“點”數來計成績。考核記“點”標準有下列13條:
(1)長距離(700KM以上)比賽獲勝:1-5點;
(2)中短距離(200-600KM)比賽獲勝者:1-3點;
(3)創造新紀錄者:1-3點;
(4)培育出優秀賽鴿:1-3點;
(5)獲得連合會、支部最優秀鴿舍稱號時:1-3點;
(6)獲得全日本優秀鴿舍時:5-10點;
(7)地方鴿舍品評優勝者:1-3點;
(8)全國品評協會入賞者:1-3點;
(9)引入名鴿時:3-5點;
(10)被確立自己鴿舍內品系時:3-5點;
(11)飼養信鴿10年以上者1-10點;
(12)當任連合會會長或支部長時:1-10點;
(13)其它對信鴿界做出貢獻時:1-10點。
用途
日本在1976年建立了“翔道段位制”。對日本賽鴿手而言,翔道段位的高低不僅是體現養鴿人的競翔水平和對信鴿活動貢獻大小,而且反映養鴿人的品格和威望。為此,在日本,眾多鴿友為此奮鬥一生。
相關資料
日本翔道段位評審辦法是由日本二大鴿協里的評審委吶地進行評審工作。具體條例有下列八點:
(1)評定翔道段位,首先要由本人提出申請,並且要有具有翔道段位的會員進行推薦;
(2)新申請翔道段位是從初段開始;
(3)評議會對有實力的會員或者對鴿會有重大貢獻的會員可以授予“別格初段”,第2年可以無條件的成為翔道初段;
(4)同樣,可以授予“別格二段”,第二年可以無條件進入翔道二段。別格段位只能到“別格四段”;
(5)評議會要對申請翔道格段的會員進行審查,核實升段者各個項目的“點”數;
(6)翔道段位的上限為八段。從1999年開始實行“翔聖”。
(7)不得二年連續晉升翔道段位,但“別格”段位除外;
(8)六段以上(包括現在是5段升6段,6段升7段,7段升8段)必須要有審議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