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區文體廣電旅遊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和著作權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和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文化藝術、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及省、市文化部門、區委、區政府有關指導性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翔安區文體廣電旅遊局
  • 位置:翔安區
廈門市翔安區文體廣電旅遊局主要職責是:
(一)文化廣電方面
2、負責擬訂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產業規劃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推動全區演藝、影視、動漫、遊戲等產業發展。
3、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區藝術創作和藝術研究;扶持精品創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和繁榮;依法管理全區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區藝術教育工作。
4、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管理全區民眾文化藝術活動以及文化館、公共圖書館事業;監督、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協調區級公共文化設施管理;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
5、組織實施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行業體制機制改革;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系統直屬事業單位體制機制改革。
6、依法管理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報刊、網路宣傳工作;監管全區廣播影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及各類出版物。
7、依法管理全區文化市場和出版物市場;擬訂全區文化市場管理和出版物市場管理相關政策和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文化市場管理領導小組和區“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8、負責擬訂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或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科技工作,貫徹執行相關技術標準;組織推進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監督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重大工程項目的實施;指導、監管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運營維護、技術監測、設施保護和安全播出。
9、指導和管理全區文物事業;指導協調全區文化遺產管理、保護、發掘、研究、鑑定、出境和宣傳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工作;負責申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編制、申報、核撥、管理文物維修經費。
10、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工作;推進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
11、加強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著作權人才隊伍的建設,抓好區、鎮(街、場)文化幹部隊伍和文體協管員的培養和管理。
12、依法對娛樂、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出版物發行等法律授權及市級主管部門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審批,依法組織實施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負責全區設立廣播電視站、印刷企業的初審、報批。負責本轄區內出版物市場的出版物售前審查。負責對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出版、著作權等協會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13、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體育方面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區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
2、組織制定全區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各鎮(街)的體育工作;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行全區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3、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全區各鎮、各行業、各部門和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及體育宣教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頒布的各項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隊伍建設;負責全區體育社團及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前的審查工作。
4、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指導體育訓練工作和體育科研工作,負責全區體育運動隊伍的建設和體育人才的培養;協調運動員退役安置工作;制定全區性體育競技計畫,負責管理區級體育競賽活動,承辦在本區舉行的國際國內重大體育比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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