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殘疾人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殘疾人基層組織是殘疾人工作的重要保障,為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切實履行“代表、服務、管理”的職能,解決基層有人辦事、能夠辦事的問題。根據《習水縣殘疾人聯合會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工作“十一五”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殘疾人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殘疾人基層組織
  • 任務目標:全面完成24個鎮、鄉(區)和236
  • 組 長:何香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工作職責:要開展志願者助殘活動,切實為
適用區域,主要內容,

適用區域

主要內容

一、任務目標:全面完成24個鎮、鄉(區)和236個村殘疾人基層組織建設任務。
二、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何香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楊 松(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黃映霞(縣殘聯理事長)
成 員:塗利高(縣委辦副主任 縣委政研室主任)
楊登洪(縣政府辦副主任)
葉曉林(宣傳部副部長)
袁開壽(縣財政局局長)
范奇利(縣人口和計生局局長)
羅勤生(縣文廣局局長)
王茂佳(縣教育局局長)
李玉蘭(縣婦聯主席)
劉 峰(團縣委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殘聯,由王林益同志具體辦公。
三、主要措施:
(一)以充實完善鎮鄉殘聯和建立健全社區(村)殘疾人基層組織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夯實組織基礎。按照“講求實效,打好基礎”的原則,全面落實國務院殘工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嚴格依據《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驗收標準》,採取有力措施,完善鄉鎮殘聯組織,建立社區(村)殘疾人協會,形成殘疾人工作組織網路。2009年全縣24個鄉鎮(區)殘聯要做好鎮鄉(區)殘聯理事長的配備工作和專職委員的配備工作,全縣所有的社區(村) 要做好殘協建設工作。到2009年10月,100%的鄉鎮(區)和社區(村)殘協要達到中殘聯《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標準》要求。
(二)完善專門協會制度,進一步活躍專門協會工作
進一步建立健全協會組織和各項工作制度;縣殘聯要加大力度,幫助各鄉、鎮(區)搞好制度建設和表、薄、卡登記工作。
鄉鎮(區)要積極創造條件,解決殘疾人協會有人辦事、能夠辦事,使專門協會能正常開展活動。要以各類殘疾人節日及其它重要節日為契機,加大宣傳力度,根據殘疾人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殘疾人工作提供決策依據。要開展志願者助殘活動,切實為殘疾人提供服務。
(三)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殘疾人基層組織建設由組織部和殘聯指導,具體工作由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縣體育局要明確專門的人員,對示範社區殘疾人提供康復訓練指導;團縣委要做好扶殘助殘志願者服務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區(村)開展助殘活動;縣教育局對社區內的殘疾兒童和殘疾人子女要落實優惠政策,做好入學殘疾兒童的關愛和宣傳工作;縣文廣局要做好宣傳報導工作;縣財政局要保障必要的經費投入;縣婦聯要做好幫扶工作;縣計生局要做好殘疾人人口模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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