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有關工作部門:
《習水縣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習水縣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2014年10月8日
習水縣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方案
為打造山區特色農業,加速傳統農業轉型升級,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按照省、市有關園區建設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堅持“市場化運作、商品化生產、企業化管理”的要求,創新思路,轉變方式,結合資源優勢和產業現狀,著力打造山區特色農業。突出重點產業,豐富產業內容,延長產業鏈條,擴大產業規模。積極引導龍頭企業、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參與園區建設,促進各類生產要素向園區聚集。加強園區基礎設施和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大力推廣農業新技術,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注重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商品化水平,積極開拓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提高經濟效益。
二、工作目標
到2018年,全縣建成現代高效農業園區10個,其中:省級3個,市(縣)級園區7個。省級園區配套設施基本完善、生產功能基本完備、產業體系基本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全程追溯試點工作基本完成,產業化經營體系基本形成,示範效應顯著。市(縣)級園區主要建設基礎設施,打造園區生產基地、培育園區經營主體,銷售園區生產商品,園區效益逐步顯現。
(一)總體目標。
——生產基地建設目標。建設商品蔬菜1萬畝以上;現代菸葉1.5萬畝;中藥材1萬畝以上;絞股藍1萬畝以上;鐵皮石斛1000畝;花卉苗木5000畝以上;生豬年出欄30萬頭以上,存欄祖代種豬場1個,父母代種豬場3個,商品生豬基地1個,家庭農場500戶;黔北麻羊年出欄15萬隻以上,養殖小區10個,規模養殖場10個、種羊場2個,家庭農場100個,專業大戶4000戶;肉牛年出欄2萬頭以上,養殖小區3個,規模養殖場6個、種牛場1個,大戶500戶;生態旅遊觀光年接待旅客50萬人以上。
——商品化生產目標。農產品商品化經營體系初步形成,園區農產品儲藏、加工、物流等配套設施建設,產品實現分級包裝和商標註冊,開拓穩定的銷售市場和銷售渠道,商品率達到80%以上。
——經營主體培育目標。每個園區均有企業入駐,成為產業化經營主體和核心。培育和引入15家以上規模較大、實力較強,有新產品開發和市場開拓能力的企業入園經營,組建50家以上農民合作社,促進“園區+企業+合作社+農戶”利益共同體的形成。
——生產經營效益目標。每個園區均有產品品牌和一定規模的產品銷售。培育5個以上優質農產品品牌,2個以上園區農產品獲得地理標識和原產地認證。園區內主要農產品獲得無公害產地產品認證,並逐步向綠色、有機產品提升轉化,實現有機產品1個。實現企業年銷售收入40億元以上。
(二)階段目標。分年度階段工作目標,嚴格按照各個園區規劃方案和招商引資契約約定推進。
三、工作原則
(一)規劃引領,科學化發展。堅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成熟一個審批一個。園區建設規劃要與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城鎮建設等規劃相銜接,突出主導優勢產業,合理配置資源要素,符合當地產業發展方向和結構布局。強化規劃監管,確保規劃引導實施。
(二)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堅持政府參與,強化扶持引導,按照“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司其職、各記其功”的原則,突出資源整合,最佳化資源配置,遵循市場規律,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和扶持一批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完善產業鏈條,開拓產品市場。
(三)主業突出,商品化生產。立足當地實際,突出主導產業,實行連片開發,注重產業化經營,建設多類型、多層次、多形式的園區。用抓工業產品生產的方式抓農產品生產,以市場為導向,實現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強化分級、包裝、保鮮、儲運、品牌管理等環節,提高產品附加值。
(四)扶優扶強,動態化管理。堅持“企業主體、民眾參與、多元投入、項目支持、財政獎補”的原則,建立扶優扶強的良性競爭機制,實施有效監測和考評評比,對不按規劃實施,管理混亂,產值低、效益差的園區不再納入示範園區管理。
四、重點任務
(一)完成園區建設規劃編制。縣農牧局牽頭編制每個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規劃,報縣人民政府審批。縣級人民政府依據規劃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縣農牧局、縣扶貧辦、縣林業局、縣菸草公司、縣財政局、縣發展改革委、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縣氣象局、電力局和涉及鄉鎮(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4年12月底前。
(二)推進園區基礎配套建設。加快水、電、路、環保、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廣套用智慧型溫室、鋼架大棚、噴滴灌、畜禽標準化圈舍等配套裝備設施,不斷提升園區生產能力和現代化水平。責任單位:縣農牧局、縣扶貧辦、縣林業局、縣菸草公司、縣財政局、縣發展改革委、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電力局、通訊公司和涉及鄉鎮(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10月前。
(三)構建園區公共服務體系。配套建設農產品加工、包裝、冷鏈物流設施,延伸產業鏈條;與超市、高校、城鎮社區等開展“農超對接”、“農校對接”、“農社對接”,在城鎮農貿市場和社區設立直銷點,開展直銷配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多種形式經營,促進產銷銜接。積極引進和創新套用國內外先進適用技術和農業最新科技成果,推動信息化技術運用,提升和轉變傳統農業生產和管理方式。配備園區農技服務人員50名以上,培訓園區農業從業人員5000名以上,建立病蟲害監測防治點5個以上,建設小氣候自動觀測站10個以上,建成園區動物防疫室10個。責任單位:縣農牧局、縣扶貧辦、縣林業局、縣財政局、縣發展改革委、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供銷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經貿局、縣教科局、縣電力局、縣菸草公司、縣氣象局和涉及鄉鎮(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四)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精選園區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通過會展招商、網上招商、代理招商等形式,面向長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重點地區,開展園區招商活動。縣農牧局同有關單位組織開展園區專題推介會,強化園區產品宣傳推介和招商引資活動。責任單位:縣農牧局、縣招商局、縣林業局、縣扶貧辦和涉及鄉鎮(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10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分管縣領導為召集人,縣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農牧局,由縣農牧局局長兼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副科級幹部為聯絡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承擔園區建設的協調職責。涉及鄉鎮(區)要成立相應組織工作機構。
(二)強化責任分工。農牧、林業、改革、財政、國土、水利、文廣、交通、教科、氣象、電力、稅務、金融等省有關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責為園區建設提供支撐和保障。縣農牧局負責蔬菜、黔北麻羊、生豬、絞股藍、中藥材、生態旅遊觀光、肉牛園區建設;縣扶貧辦負責鐵皮石斛園區建設和黔北麻羊、中藥材園區項目資金爭取;縣林業局負責花卉苗木農業園區建設;縣菸草公司負責現代有機菸葉園區建設;各鄉鎮(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園區建設組織實施工作。
(三)加大扶持力度。縣財政每年從縣級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於園區土地流轉、以獎代補、績效考核;每年從扶貧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於園區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和民眾貸款貼息。縣農牧、扶貧、林業、菸草部門負責爭取產業發展專項項目資金,縣水利、交通、電力部門負責園區“三通”建設,縣直其他工作部門要積極調整支出結構,整合各項涉農資金,合力支持園區建設。進入園區的企業享受國家農業生產用水、用電扶持政策和縣級招商引資各項優惠政策。
(四)強化金融服務。縣轄各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支農再貸款支持兩特發展和扶貧開發金融服務政策,加大對園區支農再貸款、金融服務、小額貸款、小微企業信貸等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加快推進園區農業保險及菸葉保險等工作。
(五)保障建設用地。大力推進園區土地流轉,鼓勵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折價入股參與園區建設和經營。凡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工廠化養殖場、溫室大棚等用地,以及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管理用房、農資倉庫、農機(具)庫房、曬(堆)場等臨時配套設施用地,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向園區內的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加工項目傾斜。
(六)強化人才支撐。加強與高等院校合作,實施好縣職教帶富工程,積極為園區培養各類專業人才。允許和鼓勵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進入園區發展農業和相關產業,以科研成果參股、領辦或新辦企業。鼓勵大學生和返鄉農民工到園區創業就業。
(七)嚴格督查考核。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將農業示範園區創建納入督查調度範圍,嚴格按照各個園區建設規劃方案,加大督查調度、問責問效力度,促進園區創建快速推進。對園區推進責任落實、進展快速、工作效果好的部門(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園區推進責任不落實、階段性任務完成差、效果不明顯的,將全縣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部門(單位)的責任。
一、工作要求
堅持“市場化運作、商品化生產、企業化管理”的要求,創新思路,轉變方式,結合資源優勢和產業現狀,著力打造山區特色農業。突出重點產業,豐富產業內容,延長產業鏈條,擴大產業規模。積極引導龍頭企業、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參與園區建設,促進各類生產要素向園區聚集。加強園區基礎設施和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大力推廣農業新技術,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注重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商品化水平,積極開拓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提高經濟效益。
二、工作目標
到2018年,全縣建成現代高效農業園區10個,其中:省級3個,市(縣)級園區7個。省級園區配套設施基本完善、生產功能基本完備、產業體系基本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全程追溯試點工作基本完成,產業化經營體系基本形成,示範效應顯著。市(縣)級園區主要建設基礎設施,打造園區生產基地、培育園區經營主體,銷售園區生產商品,園區效益逐步顯現。
(一)總體目標。
——生產基地建設目標。建設商品蔬菜1萬畝以上;現代菸葉1.5萬畝;中藥材1萬畝以上;絞股藍1萬畝以上;鐵皮石斛1000畝;花卉苗木5000畝以上;生豬年出欄30萬頭以上,存欄祖代種豬場1個,父母代種豬場3個,商品生豬基地1個,家庭農場500戶;黔北麻羊年出欄15萬隻以上,養殖小區10個,規模養殖場10個、種羊場2個,家庭農場100個,專業大戶4000戶;肉牛年出欄2萬頭以上,養殖小區3個,規模養殖場6個、種牛場1個,大戶500戶;生態旅遊觀光年接待旅客50萬人以上。
——商品化生產目標。農產品商品化經營體系初步形成,園區農產品儲藏、加工、物流等配套設施建設,產品實現分級包裝和商標註冊,開拓穩定的銷售市場和銷售渠道,商品率達到80%以上。
——經營主體培育目標。每個園區均有企業入駐,成為產業化經營主體和核心。培育和引入15家以上規模較大、實力較強,有新產品開發和市場開拓能力的企業入園經營,組建50家以上農民合作社,促進“園區+企業+合作社+農戶”利益共同體的形成。
——生產經營效益目標。每個園區均有產品品牌和一定規模的產品銷售。培育5個以上優質農產品品牌,2個以上園區農產品獲得地理標識和原產地認證。園區內主要農產品獲得無公害產地產品認證,並逐步向綠色、有機產品提升轉化,實現有機產品1個。實現企業年銷售收入40億元以上。
(二)階段目標。分年度階段工作目標,嚴格按照各個園區規劃方案和招商引資契約約定推進。
三、工作原則
(一)規劃引領,科學化發展。堅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成熟一個審批一個。園區建設規劃要與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城鎮建設等規劃相銜接,突出主導優勢產業,合理配置資源要素,符合當地產業發展方向和結構布局。強化規劃監管,確保規劃引導實施。
(二)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堅持政府參與,強化扶持引導,按照“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司其職、各記其功”的原則,突出資源整合,最佳化資源配置,遵循市場規律,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和扶持一批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完善產業鏈條,開拓產品市場。
(三)主業突出,商品化生產。立足當地實際,突出主導產業,實行連片開發,注重產業化經營,建設多類型、多層次、多形式的園區。用抓工業產品生產的方式抓農產品生產,以市場為導向,實現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強化分級、包裝、保鮮、儲運、品牌管理等環節,提高產品附加值。
(四)扶優扶強,動態化管理。堅持“企業主體、民眾參與、多元投入、項目支持、財政獎補”的原則,建立扶優扶強的良性競爭機制,實施有效監測和考評評比,對不按規劃實施,管理混亂,產值低、效益差的園區不再納入示範園區管理。
四、重點任務
(一)完成園區建設規劃編制。縣農牧局牽頭編制每個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規劃,報縣人民政府審批。縣級人民政府依據規劃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縣農牧局、縣扶貧辦、縣林業局、縣菸草公司、縣財政局、縣發展改革委、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縣氣象局、電力局和涉及鄉鎮(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4年12月底前。
(二)推進園區基礎配套建設。加快水、電、路、環保、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廣套用智慧型溫室、鋼架大棚、噴滴灌、畜禽標準化圈舍等配套裝備設施,不斷提升園區生產能力和現代化水平。責任單位:縣農牧局、縣扶貧辦、縣林業局、縣菸草公司、縣財政局、縣發展改革委、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電力局、通訊公司和涉及鄉鎮(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10月前。
(三)構建園區公共服務體系。配套建設農產品加工、包裝、冷鏈物流設施,延伸產業鏈條;與超市、高校、城鎮社區等開展“農超對接”、“農校對接”、“農社對接”,在城鎮農貿市場和社區設立直銷點,開展直銷配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多種形式經營,促進產銷銜接。積極引進和創新套用國內外先進適用技術和農業最新科技成果,推動信息化技術運用,提升和轉變傳統農業生產和管理方式。配備園區農技服務人員50名以上,培訓園區農業從業人員5000名以上,建立病蟲害監測防治點5個以上,建設小氣候自動觀測站10個以上,建成園區動物防疫室10個。責任單位:縣農牧局、縣扶貧辦、縣林業局、縣財政局、縣發展改革委、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供銷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經貿局、縣教科局、縣電力局、縣菸草公司、縣氣象局和涉及鄉鎮(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
(四)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精選園區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通過會展招商、網上招商、代理招商等形式,面向長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重點地區,開展園區招商活動。縣農牧局同有關單位組織開展園區專題推介會,強化園區產品宣傳推介和招商引資活動。責任單位:縣農牧局、縣招商局、縣林業局、縣扶貧辦和涉及鄉鎮(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10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分管縣領導為召集人,縣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農牧局,由縣農牧局局長兼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副科級幹部為聯絡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承擔園區建設的協調職責。涉及鄉鎮(區)要成立相應組織工作機構。
(二)強化責任分工。農牧、林業、改革、財政、國土、水利、文廣、交通、教科、氣象、電力、稅務、金融等省有關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責為園區建設提供支撐和保障。縣農牧局負責蔬菜、黔北麻羊、生豬、絞股藍、中藥材、生態旅遊觀光、肉牛園區建設;縣扶貧辦負責鐵皮石斛園區建設和黔北麻羊、中藥材園區項目資金爭取;縣林業局負責花卉苗木農業園區建設;縣菸草公司負責現代有機菸葉園區建設;各鄉鎮(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園區建設組織實施工作。
(三)加大扶持力度。縣財政每年從縣級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於園區土地流轉、以獎代補、績效考核;每年從扶貧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於園區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和民眾貸款貼息。縣農牧、扶貧、林業、菸草部門負責爭取產業發展專項項目資金,縣水利、交通、電力部門負責園區“三通”建設,縣直其他工作部門要積極調整支出結構,整合各項涉農資金,合力支持園區建設。進入園區的企業享受國家農業生產用水、用電扶持政策和縣級招商引資各項優惠政策。
(四)強化金融服務。縣轄各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支農再貸款支持兩特發展和扶貧開發金融服務政策,加大對園區支農再貸款、金融服務、小額貸款、小微企業信貸等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加快推進園區農業保險及菸葉保險等工作。
(五)保障建設用地。大力推進園區土地流轉,鼓勵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折價入股參與園區建設和經營。凡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工廠化養殖場、溫室大棚等用地,以及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管理用房、農資倉庫、農機(具)庫房、曬(堆)場等臨時配套設施用地,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向園區內的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加工項目傾斜。
(六)強化人才支撐。加強與高等院校合作,實施好縣職教帶富工程,積極為園區培養各類專業人才。允許和鼓勵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進入園區發展農業和相關產業,以科研成果參股、領辦或新辦企業。鼓勵大學生和返鄉農民工到園區創業就業。
(七)嚴格督查考核。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將農業示範園區創建納入督查調度範圍,嚴格按照各個園區建設規劃方案,加大督查調度、問責問效力度,促進園區創建快速推進。對園區推進責任落實、進展快速、工作效果好的部門(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園區推進責任不落實、階段性任務完成差、效果不明顯的,將全縣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部門(單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