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思考試

習思考試

習思考試為了更好地促進我國中國小英語教學,進一步推進全國各地中國小英語教育教學與測試評價的改革,習思項目組在前期研究實驗框架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習思項目”的研究與實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思考試
  • 外文名:Standard-based English Assessment for Schools
  • 簡稱:SEAS
  • 背景:我國基礎教育改革
項目介紹,章程,競賽對象,競賽形式,競賽級別,報名方法,賽題命制,競賽內容,獎勵辦法,成績查詢,其它,實施細則,監考員須知,

項目介紹

“習思項目”(Standard-based English Assessment for Schools, 簡稱為SEAS)是在我國基礎教育改革背景下,由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研發的英語教育評價與測試項目。該項目從2003年開始至今,已經完成了《全國基礎教育英語等級考試評價標準》和《全國基礎教育英語等級考試任務大綱》的研製。六年來,全國上百萬中小學生參加了習思水平測試,項目組對測試數據進行了細緻、系統的分析。這些數據和分析為參與習思水平測試地區的外語教學界提供了較為系統的評估信息,對當地的英語課程改革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也為在我國建立科學的外語測試與評價體系提供了有益的經驗和依據。
為了更好地促進我國中國小英語教學,進一步推進全國各地中國小英語教育教學與測試評價的改革,習思項目組在前期研究實驗框架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習思項目”的研究與實驗,推出了由“全國基礎教育英語水平檢測(習思水平檢測,SEAS PROFICIENCY TEST)”、“全國基礎教育英語綜合能力競賽(習思能力競賽,SEAS COMPETENCE CONTEST)”與“習思學習檔案(SEAS LEARNING PORTFOLIO)”構成的適合中國學情的“習思綜合評價體系”。該評價體系旨在全面、科學地檢測學生的英語語言水平和語言套用能力,更好地促進我國外語評價和測試的改革,最終建立適合中國英語學習和教學特色的評價測試體系。
“全國基礎教育英語綜合能力競賽(習思能力競賽,SEAS COMPETENCE CONTEST)”是“習思綜合評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以教育部《英語課程標準》分級教學目標為基礎,吸收了國內外在基礎外語教育的目標、內容和方式等方面研究的多元成果,體現了創新意識和“多元目標”對部分學生英語實用能力與綜合素質的評價形式。本競賽由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主辦,北京博富曼習思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承辦,《學生雙語報》、《雙語學習報》協辦。北京師範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生處對競賽試題的命制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

章程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英語課程標準》教學目標要求、教育教學與教學評價理念,進一步推進全國各地中國小英語教育教學與測試評價的改革,在借鑑“習思水平檢測”多年研究和實驗的基礎上,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進一步建立起“習思水平檢測·習思能力競賽·習思學習檔案”綜合評價體系:習思水平檢測(SEAS PROFICIENCY TEST)、習思能力競賽(SEAS COMPETENCE CONTEST)、習思學習檔案(SEAS LEARNING PORTFOLIO)。為此,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決定舉辦“全國基礎教育英語綜合能力競賽(習思能力競賽,SEAS COMPETENCE CONTEST)”,使得“習思綜合評價體系”更趨完善,從而對全國外語教學和評價的改革有更大的指導意義。
習思綜合評價體系將進一步深化“習思項目”的研究與實驗,設計、推廣適合中國學情的英語測試評價體系,引導正確的評價方向,這樣才能更全面、更科學地檢測學生的英語學習水平和語言套用能力,更好地促進全國外語評價和測試改革,最終建立適合中國英語學習和教學特色的評價測試體系。“習思綜合評價體系”將對檢測目標、內容等進行適當調整,增加中國文化、本地文化內容,增加學生用英語表達自己生活、學習、思想、素質培養的內容,構建符合我國基礎教育總體目標的“多元能力”評價體系。
建立“習思綜合評價體系”的思路是經過大量調研和實踐而逐步形成的,基本構想是:
習思水平檢測(SEAS PROFICIENCY TEST)的定位是,依據國家《英語課程標準》分級教學目標的基本要求,面向全體學生的階段性英語學習成就的檢測性評價。其結果作為學校英語教學成績評價的補充和參考依據。
習思能力競賽(SEAS COMPETENCE CONTEST)的定位是,以國家《英語課程標準》分級教學目標為基礎,吸收國內外關於基礎外語教育的目標、內容和方式等研究的多元成果,體現創新意識和“多元目標”對部分學生英語實用能力與綜合素質的評價形式。習思能力競賽將在書面測試和口語表達中增加中國文化和表達學生自己思想與生活的內容;總決賽時口語表達檢測包括小組合作學習、交流與互動的能力,學生用英語表現與交流貼近學生自己生活的思想和文化,用英語反映和表達中國文化特徵等體現中國特色的英語實用能力評價標準,凸顯世界多元文化的理解和進行溝通與交流的能力。
習思學習檔案(SEAS LEARNING PORTFOLIO)的定位是:依據各地“習思能力競賽”的結果,讓各地一批優秀學生進入統一管理的檔案庫;通過網路對檔案庫學生實施各學段(國小、國中、高中)的全程跟蹤性、診斷性的檢測和評價分析;以網路課程、講座和專家諮詢,以及假期集訓等方式提供全方位的輔導與監測,旨在形成一個“中國青少年英語優秀學生檔案”。方案還擬對進入高等院校的部分學生進行跟蹤性的調查與採訪,以獲得準確的反饋,充實研究案例材料和數據。
本競賽由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主辦,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和北京博富曼習思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承辦,《學生雙語報》、《雙語學習報》協辦。成立本競賽的全國組織委員會,負責本競賽項目的領導和業務指導工作,委員會成員由主辦、承辦單位領導和國內外語教育界知名專家組成。由承辦單位承擔本競賽的具體組織實施與推廣工作。
競賽對象

競賽對象

全國中、國小各有關年級學生均可自願報名參加本競賽。
競賽形式 1、競賽時間。競賽於每年秋季舉辦。

競賽形式

2、競賽形式。本競賽分為習思水平檢測、初賽、複決賽、總決賽等階段進行。
★習思水平檢測。參加同級別習思水平檢測獲得優秀證書的學生可以直接參加複決賽。
★初賽。包括聽力和筆試。
★複決賽。包括聽力、筆試和口試(口試各地可根據當地的情況選擇是否參加,口試試題由本競賽全國組委會試題研製組統一命制,提供給各地)。
★總決賽。包括聽力、口試和英語活動等形式,由本競賽全國組委會組織集中進行比賽。
競賽級別 競賽按照教育部《英語課程標準》設定的級別分組進行,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七級、八級,共八個級別(一級、二級一般是針對國小3-6年級的學生,如果當地開設國小英語是從一年級開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參加級別;三級、四級、五級、六級、七級、八級一般是針對初一年級至高三年級的學生)。報名方法。

競賽級別

報名方法 學生參賽報名程式原則上按以下流程進行:學生→學校→縣(市、區、旗)競賽辦公室→市(地、州、盟)競賽辦公室→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辦公室→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不接收學生個人和學校的報名。

報名方法

賽題命制 本競賽的試題均由本競賽全國組委會試題研製組統一命制,並由中外英語語言專家和測試專家進行審定。

賽題命制

競賽內容及說明 1、每個級別競賽的題型、要求、分值等相關問題,在《競賽考試說明》中公布。

競賽內容

2、樣題。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在2009年9月中旬公布初賽和複決賽的各級別競賽樣題。
由本競賽全國組委會專家組根據教育部《英語課程標準》制定相應級別考試的題型和要求。
獎勵辦法 1、學生。設立全國特等獎和全國一、二、三等獎。

獎勵辦法

2、教師。設立全國特等獎和全國一、二等獎優秀指導教師獎。
3、組織單位。設立優秀組織獎。
4、習思學習檔案。為獲得全國特等獎和全國一等獎的學生建立學生學習檔案,進行學習成長的跟蹤與評價,定時定期搭建學習平台。
5、全國精英總決賽。從各賽區獲得全國一等獎的學生中挑選出部分學生組成各省級賽區代表隊集中參加全國總決賽,評比出全國特等獎等獎項(包括團隊獎和個人獎)。實施辦法另行通知。
成績查詢 1、初賽成績到各市(地、州、盟)競賽辦公室查詢。

成績查詢

2、複決賽成績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辦公室查詢。
3、全國特等獎和全國一等獎獲獎情況到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查詢。
其它 1、本競賽的承辦單位根據主辦單位的《通知》精神和本《競賽章程》,制定每屆競賽活動的《競賽實施細則》和《競賽考試說明》等相關具體規定,報主辦單位批准後實施。

其它

2、本章程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
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
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
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

實施細則

競賽辦公室的設立 1、成立“全國基礎教育英語綜合能力競賽”(習思能力競賽,以下簡稱“本競賽”)的全國組織委員會,成員由主辦、承辦單位領導和國內外語教育界知名專家組成。全國競賽組委會辦公室(即全國競賽辦公室)職能由承辦單位承擔。
競賽辦公室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各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可依託當地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外語教學研究分會)等機構成立各賽區的本競賽組織委員會及競賽辦公室。
3、依託其他社會機構成立當地競賽辦公室的單位,須報本競賽全國組織委員會批准方可成立。
4、學校和個人不得成立地方競賽辦公室。
競賽對象
競賽對象
全國中、國小各有關年級學生均可自願報名參加本競賽。
競賽形式 1、習思水平檢測。參加同級別習思水平檢測獲得優秀證書的學生可以直接參加複決賽。
競賽形式
2、初賽。初賽於2009年11月22日(星期日)9:00在全國各地同時舉行。初賽包括聽力和筆試。
3、複決賽。複決賽於2009年12月27日(星期日)9:00在全國各地同時舉行。複決賽包括聽力、筆試和口試(口試各地可根據當地的情況選擇是否參加,口試題由本競賽全國組委會試題研製組統一命制,提供給各地)。全國組委會將按照初賽人數的35‰免費提供給各賽區複決賽試卷。
4、總決賽。主要以口語和英語活動等形式呈現,充分體現學生自主學習、合作學習等因素。獲得全國一等獎的學生方有資格代表各省級賽區參加隨後舉辦的全國總決賽,各省級賽區人選由本競賽全國組委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名額。
競賽年級和競賽時間
競賽年級 </p>  考試時間 聽力分數 筆試分數 總分數 一級 60分鐘 60分 40分 </p>  100分 二級 </p>  60分鐘 50分 50分 100分 </p>  三級 90分鐘 40分 80分 120分 </p>  四級 90分鐘 40分 80分 120分 五級 </p>  90分鐘 </p>  40分 </p>  80分 120分 六級 </p>  120分鐘 30分 120分 150分 </p>  七級 </p>  120分鐘 </p>  30分 </p>  120分 </p>  150分 </p>  八級 120分鐘 30分 120分 </p>  150分 競賽報名方法 1、原則上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設立省級競賽組委會和競賽辦公室統一組織報名參加競賽。各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和學校要根據所在地省一級競賽組委會和競賽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宣傳本競賽的目的和意義,由學校組織學生自願報名參加競賽。凡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統一組織參加競賽的,無特殊原因和未經特別許可,各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不得單獨向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報名參加競賽。
競賽年級 </p> 考試時間 聽力分數 筆試分數 總分數
一級 60分鐘 60分 40分 </p> 100分
二級 </p> 60分鐘 50分 50分 100分 </p>
三級 90分鐘 40分 80分 120分 </p>
四級 90分鐘 40分 80分 120分
五級 </p> 90分鐘 </p> 40分 </p> 80分 120分
六級 </p> 120分鐘 30分 120分 150分 </p>
七級 </p> 120分鐘 </p> 30分 </p> 120分 </p> 150分 </p>
八級 120分鐘 30分 120分 </p> 150分
2、單獨參賽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今年暫不統一組織參加競賽的,市(地、州、盟)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可以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准,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辦公室及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同意後,單獨組織報名參加競賽。如果省級和市級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均不統一組織參加競賽,縣(市、區、旗)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可經上級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同意後,組織參加競賽。學校和個人報名由當地競賽組織機構接受和管理,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不接受學校和個人報名。
3、本競賽堅持學生自願報名參加的原則。任何參賽組織單位不得強迫學生參賽,或者限制參賽學生名額,凡經查實有上述行為的參賽組織單位將取消其組織資格。
4、報名程式:
時 間</p>  內 容 2009年9月1日-10月9日 各參賽學校向所在縣(市、區、旗)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匯總報名單 2009年10月10日-14日 </p>  各縣(市、區、旗)向所在地(市、州、盟)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匯總報名單 </p>  2009年10月15日-16日 </p>  各地(市、州、盟)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匯總報名單 </p>  2009年10月19日 </p>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向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匯總報名單 2009年10月20日 </p>  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最後與各地確認參賽人數</p>  賽題命制 1、競賽的試題均由本競賽全國組委會試題研製組統一命制,並由中外英語語言專家和測試專家進行審定。
時 間</p> 內 容
2009年9月1日-10月9日 各參賽學校向所在縣(市、區、旗)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匯總報名單
2009年10月10日-14日 </p> 各縣(市、區、旗)向所在地(市、州、盟)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匯總報名單 </p>
2009年10月15日-16日 </p> 各地(市、州、盟)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匯總報名單 </p>
2009年10月19日 </p>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向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匯總報名單
2009年10月20日 </p> 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最後與各地確認參賽人數</p>
賽題命制
2、競賽的筆試試題、口試試題和聽力磁帶均為全國統一命制、統一印刷、統一錄製和統一發放。
七、 競賽內容及說明
1、每個級別競賽的題型、要求、分值等相關問題,在《競賽考試說明》中公布。
2、樣題。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在2009年9月中旬公布初賽和複決賽的各級別競賽樣題。
競賽閱卷及成績查詢 (一)閱卷
競賽閱卷及成績查詢
1、初賽。初賽的評卷工作由各市(地、州、盟)競賽組委會統一評卷。各地要按照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集中評卷,成績在兩周內評出,並及時向學校和參賽學生公布。
2、複決賽。複決賽的評卷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統一評卷。
3、各賽區須在2010年1月30日前將各賽區一、二等獎獲獎學生的複決賽試卷上交到全國組委會,由全國組委會統一審核,並為獲得全國一等獎的學生建立“習思學習檔案”,進行學習成長的跟蹤與評價(註:上交試卷要與複決賽成績一同上報,比例不得超過初賽人數的9‰)。
(二)成績查詢。
1、初賽成績。各地初賽成績可到各市(地、州、盟)競賽考試辦公室查詢。
2、複決賽成績。各地複決賽成績可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辦公室查詢。
3、全國一等獎查詢可撥打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諮詢熱線
競賽獎勵辦法 1、獎次。全國設特等獎、一、二、三等獎。一、二、三等獎的獎項數量不得超過初賽參加人數的1‰、8‰、15‰(含1‰、8‰、15‰),特等獎在全國總決賽中評出,特等獎包括團隊獎和個人獎。各賽區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申請一、二、三等獎的證書,但不得超過以上比例。
競賽獎勵辦法
2、獲獎證書。全國特等獎、一、二等獎均為師生同獎(每名獲獎學生對應的優秀指導教師只限一人),獲獎證書和榮譽證書均由主辦單位頒發。本次活動組織工作成績突出的各級教研部門(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和學校,可獲頒發優秀組織獎。獲得全國特、一等獎的學生可以同時獲得同級別的全國基礎教育英語水平檢測(習思水平檢測)證書。
3、跟蹤評價。為獲得全國一等獎的學生建立電子檔案(習思學習檔案),進行學習成長的跟蹤與評價。
4、表彰形式。獲全國特等獎和一等獎的師生和學校名單將在新課程英語教育網、習思考試網站和全國主要外語專業報刊上公布。
5、其他獎項。各賽區競賽組委會經全國組委會同意後,可根據各地參加競賽的實際情況,適當設定省級或市級獎勵或減少獎勵等級和人數。
6、參加本競賽獲得全國特等獎和全國一等獎的學生,全國組委會將以適當的方式向上一級學校、全國高等院校和港、澳及國外高校推薦。
競賽收費標準 各參賽單位的競賽組織、考務費和評卷收費由當地競賽組委會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全國競賽組委會只收取試卷印刷及聽力磁帶等成本費,各地競賽組委會須在報名的同時將費用匯至全國組委會辦公室。匯款方式:
競賽收費標準
1、郵局匯款:北京市海淀區田村路37號中核儀商務大樓.
(註:請務必在附言或備註中註明此款為習思能力競賽費,並寫明匯款人的詳細地址、姓名及聯繫電話。)
全國競賽組委會辦公室聯繫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田村路37號中核儀商務大樓
全國競賽組委會辦公室聯繫方式
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
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
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

監考員須知

一、每個試卷袋內包含有:31份試題冊,31份答題卡(其中1份備用),一盒相應級別的聽力磁帶,請監考人員開封后認真核對。
二、每個考點有一名巡考人員,每個考場有兩名監考人員。巡考人員由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協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共同派出。監考人員由各考點負責派出。
三、巡考員須提前到達考點,監督與檢查考點、考場布置情況和各考場監考人員的試卷領取工作。監考員在考前必須參加考務工作會議,了解考場的全面情況、明確考試要求、監考工作程式以及監考的權利和義務。
四、巡考員應監督、協助考點的各項考試工作,包括:監督、檢查考點的考風考紀,違紀行為的確認和處理,考點和考場的布置,考務資料的準備,試卷的交接、簽收、分發、裝訂和發運以及有可能的突發事件。
五、監考員須提前1小時完成考場的清理、布置和檢查工作,按要求布置考場:考場門中張貼考場號、考號範圍,桌口朝前,桌間距不得少於70厘米。監考人員於考試前45分鐘到考點考務辦公室報到,統一核對時間並領取試卷,同一考場的兩名監考人員必須同時領取並簽收考試試卷。領取試卷時應仔細核對試卷袋上的各項內容,檢查試卷袋的密封情況,若有不符須及時向考點主考報告。
六、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做好考場內的監考工作,實行正背監考,嚴格執行監考程式,遵守考點考試時間安排,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變更考試時間。在考場內應嚴肅認真,忠於職守,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事情(如吸菸、閱讀書報、談笑、抄做試題、接聽電話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試卷帶出或傳出考場。
七、考試前15分鐘,監考人員組織考生有秩序地進入考場,禁止無有效證件和與考試無關人員進入。要求考生將不準帶入考場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並要求學生對號入座,將相關證件放在座位左前角,以便監考人員核對。
八、考試前5分鐘,監考人員應面向考生當眾宣布並拆封試卷,一名監考人員宣讀《考生須知》及考試的注意事項。另一名監考人員清點試卷數量,如不符或有其它異常情況,須立即向考點主考和巡考員匯報,採取相應措施。監考人員清點試卷完畢後,開始分發試卷,在黑板上寫明考試年級和試卷頁數,提醒考生查看試卷和認真填寫答題卡上的姓名、考號、性別、年級、學校等相關信息。
九、考試開始時,監考人員應逐一審核每一位考生的相關證件,如發現問題,立即查明並予以處理。
十、考試開始30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內禁止考生離開考場。監考人員在考試開始30分鐘後,應認真核對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及試卷數量。
十一、監考人員對試題內容不得做任何解釋,但對試卷印刷不清之處應當眾答覆,試題有更正時應及時以板書形式公布。
十二、監考人員要認真監督考生考試,對作弊行為須及時制止,認定作弊事實後,應立即通知考生停止答卷並收回試卷,然後準確、如實地將考生的違紀行為填入《考場記錄單》,將沒收的違紀證據附在《考場記錄單》後,在違紀證據上註明違紀考生姓名,對擾亂考場秩序者應報告考點主考及時處理。監考人員對違紀行為不得隱瞞袒護,違者要嚴肅處理。
十三、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人員應當眾宣布離考試結束所剩時間。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題,並將答卷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監考人員檢查無誤後立即離開考場。
十四、監考人員將答卷送達考務辦公室,檢查答卷數量,對於缺考和違紀考生在其答卷的“成績”欄內做相應標註,按座位序號(包括缺考考生的試卷)從小到大(小號在上,大號在下)清點、整理考生答卷,並認真核對《考場記錄單》各欄目,確認無誤後,分別在監考、主監考欄內簽字。《考場記錄單》不得塗改,如需更正應寫出書面說明,並須由監考人員、主考和巡考員簽字確認。
十五、由於試卷印刷有誤或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考試時間拖延,巡考員應立即報告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經批准後,方可順延考試時間,事後做出詳細報告。考試結束後,監考員將整理好的考生答卷交考點主考驗收合格後,在巡考員的監督下裝訂密封。認真填寫試卷袋上的內容,並由監考、主監考、主考簽字。
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
全國習思考試辦公室
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