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縣司法局

翁源縣司法局

司法局是翁源縣的司法行政部門,是翁源縣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翁源縣司法局
  • 外文名:wengyuan Justice Bureau
  • 地區:韶關翁源縣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服務承諾,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法律宣傳和法律普及工作,參與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 、監督和指導縣律師事務所工作和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4、管理、監督和指導縣公證處公證業務工作。
5、負責指導全縣律師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並進行監督。
6、負責指導全縣各鎮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司法行政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7、負責司法行政對外交流和參與司法協助工作。
8、負責全縣司法行政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業務培訓。
9、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政工科(副科級)、辦公室、基層股、宣教股、公律股、公證處公職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處、翁山律師事務所、翁江律師事務所。

派出機構

龍仙司法所、壩仔司法所、江尾司法所、周陂司法所、官渡司法所、翁城司法所、新江司法所、鐵龍司法所。

服務承諾


法律援助服務承諾
1、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對不予法律援助決定有異議而申請重新審議的,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書面通知申請人。
3、符合《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法律援助條件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獲得法律援助。
(1)持有民政部門頌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撫恤、補助,優待金領取登記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優撫和救濟對象證明的。
(2)追索贍養費、撫育費、勞動報酬、工傷及撫恤金的;
(3)申請人是殘廢人、老年人、婦女和未成年人的。
法律服務專用電話服務範圍。
(1)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2)當事人提出的有關民事、經濟、行政、刑事訴訟代理、非訴訟代理、仲裁、代寫法律文書等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服務。
(3)對老弱病殘和確需提供上門法律服務的,可以上門提供法律幫助或法律援助。
(4)為當事人要求申請辦理公證,公證提供法律幫助。
(5)協調、組織基層司法所和人民調解組織等部門及時調解民事糾紛。
(6)在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宣傳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教育公民遵守法紀、尊重社會公德、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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