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建慶

翁建慶,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本科學歷。

曾任浙江省環境保護廳輻射環境管理處處長

2022年12月,“清廉浙江”微信公眾號訊息,翁建慶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翁建慶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4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曾任浙江省石化廳綜合處副處長;浙江省環境保護局建設項目管理處副處長、調研員(期間掛職湖州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副站長、國家環保總局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站長、國家環保總局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主任;浙江省環境保護廳輻射環境管理處處長兼核應急辦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主任;浙江省環境保護廳輻射環境管理處處長兼核應急辦公室副主任。
2017年12月提前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8月,原浙江省環境保護廳輻射環境管理處處長翁建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嘉善縣監委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2年12月,“清廉浙江”微信公眾號訊息,日前,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嘉善縣監委對原浙江省環境保護廳輻射環境管理處處長翁建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翁建慶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退休前管理服務對象的旅遊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退休後違規從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翁建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生態環境廳黨組研究,決定給予翁建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嘉善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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