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和監督執行國家關於人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落實,制定我市人防建設的有關規定,並協助同級軍事部門搞好有關城市防衛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烏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地區:義烏市
-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人防通信、警報建設等
- 戰時工作:根據命令發布防空襲警報等
主要職責,平時職責,戰時工作,內設機構,綜合科,指揮通信科,工程科,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平時職責
1、負責組織公民防空宣傳教育、訓練,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全民國防教育,組織和指導市區初級中學進行防空知識教育。
2、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方案,確定全市經濟防護重點目標,制定戰時搶修方案。依照規定,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防空演練。
3、組織制定和實施人防建設發展的規劃和人防設施維護計畫,參與編制城市建設與人防建設相結合規劃,實施《義烏市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若干規定》,負責督促、檢查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參與防空地下室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指導建成後的防空地下室的維護管理和制定戰時使用方案;組織制定人防工程防護功能平戰轉換計畫;負責我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4、組織實施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
5、負責訓練人防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人防技術的研究和交流,組織指導通信、防化、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交通運輸七支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與訓練,並逐步承擔城市的抗災救災任務。
6、管理人防經費和資產,按國家人防財務政策規定,嚴格管理各項經費和固定資產;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專項經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7、制定我市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市區單位人防工程建設及開發利用工作。
8、監督、管理本市範圍內經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批准定點與生產的人防專用設備器材的質量。
9、完成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市政府、市人武部、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戰時工作
1、根據上級人防指揮部和市委、市府和市國動委及軍事指揮機構的決定,發布人防的相關命令和指示。
2、組織指揮民眾進行早期、臨戰、緊急疏散、隱蔽和防空襲鬥爭。
3、組織監督重要經濟、科技設施的轉移和偽裝隱蔽。
4、根據命令發布防空襲警報。
5、組織實施燈火管制和交通管制。
6、負責組織人防專業隊伍的戰鬥行動,積極配合城市防衛作戰和要地防空。
7、指揮人防專業隊伍和民眾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8、迅速組織實施人防防護功能的平戰轉換。
9、根據上級人防指揮部的通報、命令、適時地開設人防指揮所,並有效地進行防空襲指揮。
內設機構
綜合科
1、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事務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人民防空工作情況。
2、負責起草本辦綜合性檔案草案和機關文秘、黨務、人事及勞動工資、信息、文書檔案、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
3、負責機關和行政、財務管理和本辦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4、負責督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貫徹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
5、依法檢查城市建設中貫徹執行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實。對不按人防法律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及人防通信警報設施的單位和人員等進行立案調查和處理。
6、負責人防行政執法工作,組織人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指揮通信科
1、組織制訂、實施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計畫。
2、參與組織市級機關留城人員的疏散隱蔽工作。
3、負責組建、訓練防空專業隊伍、制定戰時擴編計畫。
4、配合有關部門制訂重要經濟目標單位的防護方案。
5、負責制定並實施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和計畫。
6、組織開展人防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建設和指揮通信人員的業務培訓。
7、組織人防知識教育、宣傳和人民防空演練。
8、負責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業務工作和其他事項。
工程科
1、負責起草、編制市區的人防工程建設規劃、人防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和制定人防工程建設計畫。
2、負責督促、檢查市區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參與防空地下室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3、組織實施人防公共工程和各單位工程的維護管理,制定戰時使用方案。
4、組織制定人防工程的防護功能平戰轉換計畫。
5、負責人防工程設施的開發利用和工程維護管理工作。
6、負責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各項業務工作。
辦公地址
丹溪路88號四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