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制

義務兵制是公民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年齡內有服一定期限兵役義務的制度。通常包括現役和預備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務兵制
  • 定義:公民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年齡內有服一定期限兵役義務的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每一個公民的崇高職責,依照法律服役是公民的光榮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1984年5月31日修改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役制是中國兵役制度的主體。從後備力量來講,預備役是兵役義務的一種形式,公民登記服預備役或者編入預備役部隊都是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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