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制

義務兵制,公民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年齡內有服一定期限兵役義務的制度。通常包括現役和預備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每一個公民的崇高職責,依照法律服役是公民的光榮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1984年5月31日修改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役制是中國兵役制度的主體。從後備力量來講,預備役是兵役義務的一種形式,公民登記服預備役或者編入預備役部隊都是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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