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利雙修王霸並行

義和利並用,王道和霸道都予實行。南宋陳亮的歷史觀命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利雙修王霸並行
  • 提出者陳亮
語出《陳亮集·又甲辰秋與朱元晦秘書》:“義利雙行,王霸並用。”陳亮從功利之學出發,反對朱熹將“義”與“利”、“天理”與“人慾”對立,並以此劃分“三代以上”和“漢唐以下”的所謂“王道”政治和“霸道”政治的看法。認為王道、霸道在歷史上是交雜的,古今的“賢君”也都是義利並用的。陳亮引用大量史例來論證“霸”是本於“王”的,“謂之雜霸者,其道本於王也”(同上)。認為純粹的王道是不存在的,“外賞罰以求君道者,迂腐之論也;執賞罰以驅天下者,霸者之術也”(《陳亮集·問答七》)。反對朱熹所說的“不作三代以下人物”,認為歷史上“聖賢之事不可盡以為法,但有救時之志,除亂之功,則其所為雖不盡合義理,亦不自妨為一世英雄”(《晦庵文集·答陳同甫書》)。漢唐之君“以力假仁”,“無不念之不在斯民”,他們都具有“拯民於塗炭之心”。例如漢初劉邦,唐初李世民,其政治用心與古代賢君沒有什麼差異,“李氏之興,則劉氏之舊也……彼其初心,未有以異於湯武也”(《陳亮集》卷三),因此“漢唐之心跡”上接“三王之心跡”(《又乙巳秋書》)。陳亮認為“義”體現在“利”之中,“順民之心,因時之宜”(《經書發題》),做有利於民的事即合乎“義”。當然陳亮也是主張對利慾有所節制,“因其欲惡而為之節而已”(《陳亮集·問答七》)。陳亮和朱熹關於義利王霸問題的爭論,表現了事功學派同理學派在道德觀、歷史觀上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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