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經營工作法

群體經營工作法是一種新型的經營機制,運用多種經營形式、經營方式和多種分配方法,依靠現有政策,在確立廠長中心地位和中心作用的前提下,增強職工的經營意識,著重調動職工的積極性與創造力,讓更多的職工有條件有機會參與經營活動,把廠長個人承包變成廠長與職工共同承包,把廠長的個人風險變成廠長與職工的共同風險,把廠長的個人經營變成廠長與職工的群體經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群體經營工作法
  • 闡述:一種新型的經營機制
  • 類別:相關辭彙
  • 相關:共同承包
群體經營工作法的內容,群體經營工作法和滿負荷工作法的比較,

群體經營工作法的內容

具體做法包括:
(1)經營主體多層次。除厂部外,車間、班組以及有條件的崗位,儘可能成為獨立自主的經營實體。
(2)經營形式多樣化。其中有租賃經營、招標承包、抵押承包經營,還有,擎問、部門內部的股份經營。車間、部門可以直接對外經營,職工可以“離崗不離廠”,搞單項專業經營。
(3)經營內容多方位。各經營群體和職工個人町以開發新的生產和經營領域,從事技術諮詢,廠內外勞務輸出,承攬對外加工,興辦第三產業。
(4)經營管理民主化。職工有開闢經營項目的建議權。不管大小項目,只要市場需要、有效益,經民主評議,廠長批准,就可以開展經營。
(5)收入分配與經營效益掛鈎。廠對車間包死企業管理費、車間經費和流動資金。車間經營收入“見十留一”,多賺多留。各經營小群體完成承包指標的,職工工資上浮一級,承包負責人工資上浮兩級;完不成指標則同比例下浮。

群體經營工作法和滿負荷工作法的比較

群體經營工作法和滿負荷工作法作為企業管理的科學思想和方法,既有共同之點,也有不同之處。下面側重從勞動管理的角度概括幾個共同之點。
首先,群體經營工作法和滿負荷工作法是我國深化企業改革過程中創造出來的科學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它們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具有中國企業管理的特色。企業經營管理落後是目前相當普遍的現象。例如,企業內部人財物浪費,供產銷脫節,產品粗糙,技術落後,紀律鬆弛,效率很低等。群體經營工作法和滿負荷工作法正是針對這些時弊提出的,具有廣泛的適用性。最近,各地企業又創造了一些先進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標誌著我國從傳統管理階段轉向科學管理階段。
其次,群體經營工作法和滿負荷工作法較好地解決了經營者的管理權威和職工的主人翁地位相統一的問題。群體經工作法強調職工直接參與企業經營活動的權利,把廠長個人承包、承擔風險,變為廠長與職工共同承包、承擔風險,把廠長的責、權、利變為全體職工的意志,實現了群體經營、群腦共轉,充分調動了職工的主人翁積極性和創造性。滿負荷工作法強調以“三盡”為核心,突出“人盡其力”的首要位置;“滿法”發展的三個階段的劃分都以突出提高人的素質作為標誌。這種階段十分重視對人的體能和智慧型的開發,在當前不少企業重技術,輕管理,重設備、輕人才,重硬體、輕軟體的情況下,更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最後,群體經營工作法和滿負荷工作法都從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打破平均主義,改革企業內部的分配製莊,較好地貫徹了按勞分配和物質利益原則;前面已經簡單地介紹過群體經營工作法關於收人分配與經濟利益掛鈎的情況。滿負荷工作法的做法是:一是把職工的勞動報酬同滿負荷的各項指標掛鈎,叫做“一酬多掛”。職工的工資和獎金隨勞動效益的高低而升降,獎勤罰懶,拉開檔次。二是設立“滿負荷獎”,即另外拿出一部分錢作獎金,獎勵達到滿負荷的人員和部門,年終兌現。三是規定萬元產值中可變費用部分逐年遞減的指標,並與收入掛鈎;完成規定指標的不獎不罰,完不成的扣罰,超額完成規定指標的獎勵。群體經營工作法和滿負荷工作法由於重視物質利益,充分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所以能夠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從而提高勞動效率和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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