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集運算是兒童具體運算階段發展起來的一種運算能力,是兒童邏輯思維發展的具體表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群集運算
- 所屬學科:發展心理學
- 所屬理論:具體運算階段
一、定義,二、理論背景,
一、定義
群集運算在兒童心理發展到具體運算階段時真正發展起來。其指兒童能夠對多個物體進行共同特徵識別、甚至是分類歸納的能力,也是兒童初步具備抽象邏輯思維的具體體現。
群體結構是一種分類系統,主要包括類群集運算和系列化群集運算。具體運算階段兒童分類和理解概念的能力都有明顯的提高。在解決兩類範疇相結合的複合群集的分類任務上,具體運算期與前期運算期的兒童不同,他們能夠根據物體各種特性結合的複雜規則進行分類。具體運算階段的兒童雖然已實現了許多運算的群集,但是,兒童這時進行的運算仍需具體事物的支持,對那些不存在的事物或從沒發生過的事情還不能進行思考。
形式運算階段時群集運算能力進一步發展。此時,兒童可以在頭腦中把形式和內容二者分離開來,根據假設來進行邏輯推演。皮亞傑的心理邏輯所刻畫的正是具體運算和形式運算的結構。其中,具體運算結構包括四種群集運算:組合性運算、可逆性運算、結合性運算和同一性運算,以及在四種運算基礎上形成的八個群集:類的加法群集、類的替換加法群集、類的二元對射乘法群集、類的多元對射乘法群集、不對稱關係的加法群集、對稱關係的加法群集、關係的二元乘法群集和關係的多元乘法群集。
二、理論背景
皮亞傑出於描述和刻畫兒童認知結構的需要,把邏輯學和心理學結合而創立了心理邏輯學(psycho-logic)。心理邏輯學是一種關於認識(知識)的發生邏輯,是對認識的心理運算機制進行描述的邏輯。皮亞傑認為“心理邏輯學的任務不是把邏輯建立在心理學上,而是運用邏輯代數構造一個演繹理論去解釋某些心理學的實驗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