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巴黎條約

美西巴黎條約是指在1898年4月,美西戰爭爆發。同年7月,西班牙戰敗求和,於8月12日被迫在華盛頓同美簽訂停戰協定。10月1日,美西開始在巴黎舉行和會,12月10日簽訂《美西巴黎條約》(Treaty of Paris (1898)) 。美國通過該和約奪得西屬大片殖民地,增強了其在拉丁美洲和亞洲的政治、經濟與軍事地位,揭開了帝國主義列強重新瓜分殖民地的序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西巴黎條約
  • 開始談判時間:1898年10月1日
  • 簽約時間:1898年12月10日
  • 簽約地點:巴黎
談判過程,條約主要內容,歷史影響,

談判過程

美國代表團於1898年9月26日抵達巴黎,在外交部的一個房間開始談判。十月一日,西班牙會談前要求回到西班牙當局(這已是美國人在華盛頓的和平協定簽署後幾小時了)。美國人拒絕考慮這一問題,認為還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
第一個月談判圍繞古巴。西班牙方面認為,美國吞併波多黎各關島菲律賓是不切實際的。首先,西班牙拒絕接受四億美元的古巴國家債務,但最終沒有選擇。最終,它被認為,古巴被送到古巴人和四億美元的債務,回到西班牙。
談判者然後轉向菲律賓的問題。確定掛到他們能被西班牙的談判,希望將棉蘭老島和蘇祿群島轉讓。在美國方面,主席日曾建議在馬尼拉海軍基地作為一個“拴馬樁”式的收購。(有人建議只保留呂宋島。)委員會認為西班牙如果保留了菲律賓的一部分,很有可能會賣到另一歐洲強國,這會很給美國造成麻煩。十一月二十五日,美國總統麥金利明確指示,他們別無選擇,必須得到整個群島,第二天早晨,麥金萊到了另一個電報,說“…(西班牙)接受僅僅離開呂宋,以及受西班牙統治的其他島嶼,不管因為任何政治,商業理由,或人道主義理由...必須放棄整個群島...否則美國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十一月四日,西班牙代表團正式接受美國的需求。十一月八日,恰逢美國舉行大選。然而結果比麥金萊的共和黨在國會的多數比預期的少。美國代表團於是公布了該群島提供西班牙十或二千萬美元的計畫,以換得民眾對現任總統的支持。 條約的最終草案工作開始於十一月三十日。它最終於1898年12月10日簽署,而下一步是立法批准。在馬德里,西班牙拒絕它,但攝政女王簽署授權代表團這樣做。

條約主要內容

美國和西班牙為結束兩國1898年戰爭而締結的條約。1898年12月10日由雙方代表在巴黎簽訂。和約共17條,主要內容有:①西班牙放棄對古巴的一切主權要求和所有權,由美國予以占領。②西班牙將波多黎各島和西印度群島中其他西屬島嶼及關島讓與美國。③西班牙將通稱菲律賓群島的各島嶼讓與美國,在本條約互換批准書後3個月內美付給西2000萬美元。④雙方互相遣返戰俘。⑤兩國互換條約批准書後,西軍撤離菲律賓和關島,各處堡壘和海岸防禦工事中的重型大炮(野戰炮除外)在條約生效後6個月內仍置原地,美國可出資購買。⑥美國承諾在互換條約批准書之日起10年內,允許西班牙船舶和貨物以美國船舶和貨物所得到的同樣條件進入菲律賓群島各港口;西班牙有權在已放棄或讓與其主權的領地的港口和地方設立領事館。

歷史影響

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的簽定標誌著美國作為一個主要軍事力量的崛起。它標誌著在西班牙帝國的終結和美國殖民統治時代的開始。條約使美國開始陷入遠東的複雜問題,也使敢於與美國軍事力量抗衡的歐洲列強得到了警告。條約也使得美國要更多地參與世界事務。美國通過該和約奪得西屬大片殖民地,大大增強了其在拉丁美洲和亞洲的政治、經濟與軍事地位,揭開了帝國主義列強重新瓜分殖民地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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