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是德國哲學家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利希·?>黑格爾創作的哲學著作,首次出版於1835年。
黑格爾在書中全面聯繫人類藝術發展的歷史,建立了完整的唯心主義美學理論體系。提出美學研究的範圍是美的藝術或藝術的美,美學實質上是“藝術哲學”。主張美是主觀與客觀、形式與內容、理想與現實、自由與必然的辯證統一。強調藝術是絕對觀念在感覺經驗上的體現,藝術的發展是精神克服物質局限性而達到“主觀性”的過程。
黑格爾的美學思想主要反映在《美學》一書中,這是他客觀唯心主義哲學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他的哲學體系在美學和藝術領域的具體表現。《美學》被稱為黑格爾美學體系大全,它集西方美學理論之大成,把德國古典美學推向其發展的頂峰。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美學
- 外文名稱:【德】Vortesungenueber die Aesthetik;【英】Philosophyof Fine Arts
- 作品別名:美學講演錄
- 作者:【德】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利希·黑格爾
- 類別:哲學
- 首版時間:1935年
- 字數:1315000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後世影響,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美學》共分3卷。
第一卷總論藝術美的理念。
其邏輯順序是:
(1)從“美的概念”出發,論述抽象理念如何否定自己成為客觀存在,然後又否定這客觀存在達到概念與實在、本質與現象的統一,成為“美的理念”。這樣一個三段式使抽象理念過渡到了美的理念。
(2)論述理念在轉化為客觀存在途中首先形成的取直接物質形態的較低級的自然美。
(3)論述理念又否定自然美而達到藝術美即理想。從美的理念到自然美再到藝術美,這又是一個否定之否定。
(4)在藝術美部分,黑格爾從“理想”即藝術(美)理念出發,演繹出理想的規定性。理想在轉化為具體藝術形象過程中也經過不斷的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而取得越來越具體的規定性。黑格爾對這一轉化過程的敘述是從一般世界情況(時代普遍的精神背景)出發,引出人物活動的具體情境和動作情節,最後集中於人物性格。這個一般一特殊一個別的轉化是第三層次的否定之否定,理念運動至此已具體化為生動的藝術形象了。
(5)分析在普遍理念轉化為藝術美過程中,藝術家的創造活動的特徵、作用和地位。很明顯,這一卷是從一般理論上論述理念經過一系列自否定、自運動的中介而一步一步地感性化、特殊化為美的藝術形象的過程,也即是對理念感性顯現的一般歷程或一般規律的概括。當然,這裡勾勒的顯現過程不是指藝術美形成的現實歷史過程,而是指它從抽象到形象、從一般到個別、從普遍到特殊的邏輯程式。
第二卷是論藝術發展的三種歷史類型。
按照理念在人類精神中的歷史演進線索和“理念與形象能互相融合而成為統一體的程度”,黑格爾把藝術分為:象徵型藝術(古代東方藝術)、古典型藝術(古希臘藝術)、浪漫型藝術(近代藝術),認為這是理念在人類藝術史上的感性顯現過程。
第三卷是藝術門類的具體劃分。即探討“藝術美如何在各門藝術及其作品中展開為一個實現了的美的世界”。 這一卷可以說是理念感性顯現的具體實現和完成。
黑格爾進一步探討了理念在顯現為具體藝術品時所取得的感性存在方式,具體分為建築、雕塑、繪畫、音樂、詩。其中前兩種分別與象徵、古典型藝術相對應,後三種屬浪漫型藝術,體現著一種歷史的軌跡。
黑格爾的思路是,理念顯現的三種歷史類型還是較大範圍的類,因為每個歷史類型的藝術中還包含許多種具體藝術樣式,每一部具體藝術作品只能存在於各種藝術樣式中,就像人只能存在於具體的個體中一樣。所以,理念的顯現還必須在感性化方向上再深入一步。
作品目錄
美學 第一卷 | 美學 第二卷 | 美學 第三卷(上、下) |
全書序論 | 第二卷 理想發展為各種特殊類型的藝術美 | 第三卷(上) 各門藝術的體系 |
一 美學的範圍和地位 | 第一部分 象徵型藝術 | 序論 |
二 美和藝術的科學研究方式 | 序論總論 象徵型藝術 | 第一部分 建築 |
三 藝術美的概念 | 第一章 不自覺的象徵 | 第一章 獨立的,象徵型建築 |
四 題材的劃分 | 第二章 崇高的象徵方式 | 第二章 古典型建築 |
第一卷 藝術美的理念或理想 | 第三章 比喻的藝術形式:自覺的象徵表現 | 第三章 浪漫型建築 |
序論 | 第二部分 古典型藝術 | 第二部分 雕刻 |
第一章 總論美的概念 | 序論總論 古典型藝術 | 第一章 正式雕刻的原則 |
第二章 自然美 | 第一章 古典型藝術的形成過程 | 第二章 雕刻的理想 |
第三章 藝術美,或理想 | 第二章 古典型藝術的理想 | 第三章 各種表現方式和材料與雕刻的歷史發展 |
第三章 古典型藝術的解體 | 第三部分浪漫型藝術 | |
第三部分 浪漫型藝術 | 第一章 繪畫 | |
序論總論 浪漫型藝術 | 第二章 音樂 | |
第一章 宗教範圍的浪漫型藝術 | 第三卷(下) 各門藝術的體系(續) | |
第二章 騎士風 | 第三章 詩 | |
第三章 個別人物的特殊內容的形式上的獨立性 | 譯後記 | |
黑格爾生平和著作年表 |
創作背景
1816年,黑格爾遷居海德堡,擔任海德堡大學教授。在1817年和1818年這兩年的第一個學期里,《美學》是黑格爾的主要講課內容。1818年10月,黑格爾入職柏林大學。此後,他多次開授美學或藝術哲學。
1831年黑格爾去世後,其學生霍托根據他在海德爾堡和柏林大學的授課提綱和學生們的聽課筆記,於1835—1838年整理成三卷本《美學》,正式出版。
作品思想
1、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
“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是黑格爾美學的中心思想,這是他的美的定義。這個定義強調了美是理性和感性的統一、內容和形式的統一以及主觀和客觀的統一三個基本原則。黑格爾美的定義還表明,藝術是對真的形象認識,他反對把藝術歸結為單純的形式創造或主觀主義的自我表現。他認為藝術是從理念到形象的,它和哲學具有共同的內容,所不同的是藝術用感性形象,哲學用概念來表現理念。
2、美學中實踐觀點的萌芽
黑格爾的主客觀統一的觀點包含美學中實踐觀點的萌芽。他認為外在現實世界是人的認識和實踐對象。人在認識和實現之中,就在外在現實世界打下了人的烙印,人把內在的理念轉化為外在的現實,即“人把他的環境人化了”。人不再是單純的抽象的人,而是與自然結成統一體的人了。人在改造世界的同時也改造自己。黑格爾看出了勞動的本質在於人在勞動中實現自己。
3、藝術美與自然美
《美學》中所討論的並非一般的美,而是藝術的美。黑格爾認為,美學的正當名稱應該是“藝術哲學”。從“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這個定義可以看出他對自然美的輕視。黑格爾指出,任何一個無聊的幻想,它既然經過了人的頭腦,也就比任何一個自然的產品要高些,因為這種幻想見出心靈活動和自由。但是黑格爾並非完全否認自然美。
4、藝術意識的歷史發展
黑格爾以“理念的感性顯現”為原則劃分出藝術發展的三種類型:象徵型、古典型和浪漫型。
藝術的初始階段是象徵型藝術。在這個階段人類心靈力求把它所朦朧意識到的理念表現出來,但還不能找到合適的感性形象,於是就採用符號來象徵。象徵藝術的特點是曖昧性和神秘性。典型的象徵藝術是印度、埃及、波斯等東方民族的建築。
在古典藝術中,精神內容和物質形式達到了契合一致。典型的古典型藝術是希臘雕刻。黑格爾把古典藝術看作最完美的藝術。希臘雕刻所表現的神不像埃及、印度的神那樣抽象,而是非常具體的。神總是作為人表現出來的。
浪漫型藝術是精神進一步發展的必然結果。象徵藝術是物質溢出精神,而浪漫藝術則是精神溢出物質。浪漫型藝術中內容與形式重新變得不協調。就精神的伸展來說,浪漫藝術處於藝術的最高發展階段。典型的浪漫藝術是中世紀的基督教藝術。浪漫型藝術的主要樣式有繪畫、音樂和詩。
5、悲劇理論和符號理論
黑格爾從矛盾衝突出發研究悲劇,拋棄了西方學者用命運來解釋希臘悲劇的傳統看法。黑格爾認為,悲劇不是個人的偶然原因造成的,而是兩種具有普遍意義的力量的衝突。他還認為,悲劇衝突不是通過鬥爭,而是通過調和來解決。
黑格爾在《美學》中繼續對符號理論的研究。符號產生的任意性逐漸向穩定性過渡,符號也就成為某種穩定的感性存在。在黑格爾看來,存在兩種符號:直接模仿某些現象的符號,以及能夠表示抽象概念、完成象徵功能的任意符號。他的符號理論還涉及一般符號和審美符號的區別問題。
後世影響
《美學》問世後在歐洲許多大學廣為傳播。德國美學家費舍爾著手研究黑格爾的美學思想,結果他成了移情說的倡導者和心理學美學的支持者。在比利時學者A·米基爾斯的藝術社會學著作中也可以看到黑格爾美學的影響。黑格爾《美學》的第2、3卷和謝林的《藝術哲學》研究的對象相類似,在《美學》出版之前,《藝術哲學》影響很大。然而《美學》出版後,《藝術哲學》的影響迅速被《美學》所取代。
出版信息
1835—1838年德文《美學演講錄》分3卷首版於柏林;1842—1843年再版,1955年民主德國將該版重印,書名改為《美學》。
中譯本由朱光潛根據1955年柏林出版的柏森格重編的版本譯出,書名為《美學》,第1卷首版由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出版;1979年商務印書館改版重印,第2、第3(上、下冊)卷於1979—1981年先後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作者簡介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1831年),德國唯心主義哲學家,他是對西方法律思想史有深遠影響的思想家。他出生在斯圖加特一個高級官員家庭之中。1788年~1793年在圖賓根大學讀哲學和神學。1793年~1801年在瑞士和法蘭克福等地做家庭教師。1801年到耶拿大學當講師。1808年~1816年任紐倫堡文科中學校長。1816年~1817年任海德堡大學哲學教授。1818年他應普魯士政府聘請任柏林大學教授,主持哲學講座,開始形成自己的學派,1830年任柏林大學校長。黑格爾一生著作頗豐,其代表作有《美學》、《精神現象學》、《邏輯學》、《法哲學原理》、《哲學史講演錄》、《宗教哲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