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縣應急管理局

美姑縣應急管理局

美姑縣應急管理局是美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姑縣應急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
美姑縣應急管理局是美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副局長:郭紹平、孫林福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監督實施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
(三)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全縣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一般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國家、省、州、縣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省、州、縣相關政策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照規定管理、分配中央、省、州、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地區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監管、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實;承擔縣政府公布的審批服務事項。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縣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較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 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縣應急管理局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縣應急管理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縣級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2.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管理局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要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初發階段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縣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保障工作;負責洪水乾旱災害初發階段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
(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情日常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險情信息;組織、指導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初發階段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
(5)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初發階段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
(6)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3.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縣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撰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股。組織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部門“放管服”改革。牽頭清理規範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縣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考核工作。承擔美姑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縣應急管理局機關行政編 6 名。其中,局長 1名、副局長2 名。股(室)長3 名。保留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 名。

辦公地址

四川省涼山州美姑縣美北路115號。

辦公時間

8:30—12:00,14:30—17: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