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主客體契合說是主張美是審美主體與客體相互作用、相互契合而生成的一種學說。中國古代美學中的“天人合一”說、“心物感應”說、“意象”說、“情境”說等,已有主客體契合說的因素。德國黑格爾認為美是入在實踐中將自己的自由心靈加以對象化,外化的結果,是人的自我創造,並在他的創造物中復現人自身,而藝術美則是藝術家的主體性與表現的客觀性的統一,開了主客體契合說的先河。馬克思主義美學認為主體是從事社會實踐和認識活動的人,客體是主體活動所指向的對象。
人在實踐中不僅認識對象,而且把自己的本質力量對象化,既使客體在人的實踐中被人所改造,又使主體在被自己改造和對象化的客體中實現自身,從而在主體與客體由對立達到統一、和諧的過程中發現、創造了美。中國當代美學家蔣孔陽等人以此為理論基礎,從主客體的統一、和諧中探討美的生成和本質,提出以實踐論為基礎以創造論、主客體契合論為核心的審美關係說。美在主客體契合說強調入的實踐、能動創造,主客體的統一、契合、和諧在美的生成中的決定作用。此說對於克服主客二分、片面強調主客對立,忽視主客統一、和諧、契合的思維模式,對於克服美的既成論,建構美的生成論,具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