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農業調整法案

美國農業調整法案是美國於1933年頒布,旨在穩定農業生產,穩定農業收入水平,保持農業長期穩定發展的法律檔案。依據該法,建立了隸屬農業部的商品信貸公司,其資金主要從美國國庫獲得。

為達到上述目的,該公司的具體做法是: 按支持價格收購農產品; 提供以農產品為抵押的 “無追索權貸款”; 建立農產品的 “緩衝庫存”; 以 “實物補貼”支持休耕計畫; 進行農產品結構調整。該法案的實施對美國農業生產的穩定發展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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