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購銀法案是美國實施向外剝削掠奪、轉嫁危機的 《國際白銀協定》 的後續部分。
國際白銀集團成立後,美國單方面不遵守 “白銀協定”,先後於1933年12月和1934年5月分別通過了 《白銀購入法》和 《白銀法案》,實行禁止白銀輸出、發行銀券和白銀國有等政策,並大量收購國內外白銀以提高銀價,從而達到操縱世界白銀市場,迫使當時實行銀本位制國家進入美元集團的目的,並以此來刺激這些國家的購買力,以推銷美國國內過剩商品,向外轉嫁危機。
美國購銀法案是美國實施向外剝削掠奪、轉嫁危機的 《國際白銀協定》 的後續部分。
內容這部法案規定,美國政府在世界市場上高價大量收購白銀,直到白銀占美國國家貨幣儲備四分之一,或白銀市場價達到每盎司1.29美元(當時紐約市場銀價為每盎司0.45...
美國購銀法案是美國實施向外剝削掠奪、轉嫁危機的 《國際白銀協定》 的後續部分。...... 美國購銀法案是美國實施向外剝削掠奪、轉嫁危機的 《國際白銀協定》 的...
存銀國,商定倫敦白銀協定,實行“銀購入法” (該法規定在白銀協定有效4年期內美國每年至少購純銀24 421 410盎司);通過戴氏(Dies) 白銀法案 (即增加美國存銀,...
例如,1933年3月放棄金本位,12月12日羅斯福總統宣布提高白銀收購價格,1934年6月19日又公布購銀法案,即提高銀價,禁止白銀出口,規定美國的金銀儲備中銀占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