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 外文名:Associate 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產生方式,主要職責,歷任法官,
產生方式
主要職責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責是權衡法律和憲法保障的權利,而非支持任何政治觀點。顯然地,大法官審判時的個人意見在許多情況下可能同總統的意見相悖。這時,總統就採用他需要的人——一位支持其理論和信念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為最高級別的法院。作為美國權力機構的法務部門,最高法院用於平衡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的權力,並對法律糾紛具有最終決定權。一旦最高法院做出判決,其他任何法院不得重審或推翻該項判決。
歷任法官
法官 | 任期 | 出身地 | 提名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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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1月7日—1986年9月26日 | |||
1975年12月19日—2010年6月29日 | |||
1981年9月25日—2006年1月31日 | |||
1986年9月26日—2016年2月13日 | |||
1988年2月18日—2018年7月31日 | |||
1990年10月9日—2009年6月29日 | |||
1991年10月23日— | |||
1993年8月10日—2020年9月18日 | |||
1994年8月3日—2022年6月30日 | |||
2006年1月31日— | |||
2009年8月8日— | |||
2010年8月7日— | |||
2017年4月10日— | |||
2018年10月6日— | |||
2020年10月27日— | |||
2022年6月30日— |
參考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