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白銀政策

美國白銀政策是20世紀20年代至30年代世界經濟危機中美國對白銀實行一系列政策的總稱。美國白銀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 美國農業救濟法 (該法1933年5月美國國會通過,授與美國總統制定金銀比價權,實即隨時實行複本位制之權);美國奔走遊說於世界主要產銀國及存銀國,商定倫敦白銀協定,實行“銀購入法” (該法規定在白銀協定有效4年期內美國每年至少購純銀24 421 410盎司);通過戴氏(Dies) 白銀法案 (即增加美國存銀,準許美國總統接收美國內民間貨幣塊、準許美國財政部長以其認為最有利的條件在國內外市場收購白銀);實行白銀收歸國有,提高礦銀收購價格。

美國實行白銀政策,目的是為確保美銀礦資本家利益,鞏固國會中“白銀派”之地位,並以貶低幣值實行通貨膨脹的辦法刺激國內經濟以擺脫經濟危機,實現其壟斷世界金融大權的企圖。美國實行白銀政策造成中國白銀大量外流,1934年中國白銀出口總額近2.6億元之巨。銀底的銳減引起金融恐慌、產業倍受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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