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釋義,論述美國法的經典著作之一,作者為19世紀前期美國著名法官和法學家肯特,於1826—1830年問世,凡4卷,分為6個部分:國際法、美國政府、國內法的淵源、人身權利、動產以及不動產。它以英國布萊克斯通的《英國法釋義》為藍本,從美國的具體情況出發,系統地論述了以普通法為基礎的美國,並吸收了歐洲大陸法的某些原則和制度。該書出版後,在美國引起強烈反響,不僅成為人們學習和了解普通法的教本,而且成為法官處理案件的重要依據。它為美國接受英國普通法和英國普通法的美國化做出了重要貢獻。該書出版後,被多次印行,成為美國法學界最早的法學經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