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協會貨運險條款

美國協會貨運險條款是美國保險協會制定、美國保險市場通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修訂於1996年4月1日,共分13條,另加一個附註。

其內容包括: 倉至倉運輸條款; 駁船條款; 平安險條款; 共同海損條款; 互有過失碰撞條款; 海損保證條款 (包含海岸條款、爆炸條款、存倉續運條款及疏忽條款); 提單條款; 標籤條款; 機器條款; 推定全損條款; 被保險人義務條款; 承運人條款; 戰爭、罷工、延誤保證條款; 附註條款等。該條款與英國協會貨運險條款相比,除陸上條款、爆炸條款、疏忽條款等規定略有差異之外,其他內容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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