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俄克拉荷馬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引用時縮寫為N.D.Okla.)是美國94個、俄克拉荷馬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抗訴至第十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抗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
D.Okla.)是美國94個、俄克拉荷馬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抗訴至第十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抗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
D.Okla.)是美國94個、俄克拉荷馬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抗訴至第十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抗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
美國有13個聯邦法院巡迴法庭(Federal Judicial Circuits),分別為: 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庭、第一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二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三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四...
D.Okla.)是美國94個、俄克拉荷馬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抗訴至第十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抗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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