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冰防禦協定,確認美國有權在冰島駐軍和保持軍事基地的協定。1951年5月5日由美、冰兩國政府簽訂。1940年5月冰島政府為抵禦納粹德國可能的入侵,邀請英國軍隊駐守冰島。1941年美、英兩國政府說服冰島要求美國保護,以便騰出駐冰英軍用於戰場。美國和冰島遂簽訂協定,其中規定美軍在戰爭結束後全部撤出冰島。但是,1944年美國要求在冰島建立持久性軍事基地,遭冰島政府拒絕。結果,美國在戰後以對德和約尚未簽訂為由拒不撤軍。1946年10月美、冰兩國達成折衷性協定,據此美軍可著便裝對凱夫拉維克(Keflavík)機場實施六年半的“民政”控制。1951年5月,在冰島已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和韓戰激烈進行的情況下,美、冰兩國簽訂防禦協定,正式規定美國可以在冰島持久駐軍並建立和維持軍事基地,特別是凱夫拉維克空軍基地。駐冰美軍一向被冰島公眾稱為“占領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