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尼亞經濟改革是羅馬尼亞在50至60年代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的國家計畫控制和以部門為主的管理體制,存在統得太死、否定市場機製作用、地方和企業缺乏自主權等問題。1967年著手改革,重新劃分行政區,開始減少指令性計畫,並廣泛建立工業中心,取消一長制。1978年再次全面實行經濟改革,主要是擴大企業自主權,實行企業工人自行管理,獨立核算,利潤分紅。
羅馬尼亞始終以計畫經濟為主,認為計畫發展是社會主義經濟最重要的客觀法則之一,計畫管理是社會主義經濟管理的主要成份。羅馬尼亞經濟改革起步晚,但比較慎重,步子穩,避免了大起大落。1990年開始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