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雪爾的賦稅論是德國歷史學派奠基人羅雪爾 (Wilhelm Roscher,1779—1861) 在其《歷史方法的國民經濟學講義大綱》等書中闡述的賦稅理論。他把權利思想分為私權的觀念與社會的或國家的觀念。認為私權的國家主要依靠私權的財源即封建領地及國家事業而存在,社會的整體的國家則依靠賦稅而存在。
在論及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過程時說:“任何賦稅都是個人享樂的犧牲。政治財富將為物質財富所收買。政治財富的購買的利弊得失與國家的命運有關。賦稅不應從財產中而應從收入中徵收這一原理,只在稅額已達到極大程度時,才具有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