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廳長事件是指2016年12月13日,微博上“羅廳長”先是自己發“床照”承認找小三,一小時後又發微博說剛才是自己微博賬號被盜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廳長事件
- 時間:2016年12月13日
- 人物:羅崇敏
- 職務:原雲南教育廳廳長
事發經過,事件疑點,
事發經過
2016年12月13日上午,認證為“國家督學、雲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原雲南教育廳廳長”的微博賬號“羅崇敏”發布訊息稱,對不起家人,“一女孩懷了我的孩子”等內容,並配發了“相關”圖片。不久,該微博被刪除,但該賬號又發布訊息稱,“手機、身份證,以及手機內微博等信息被盜”。
微博截圖顯示,羅崇敏被曝“出軌”,也就是被盜發的那個微博,時間是2016年12月13日上午10:37分,而羅崇敏回應的微博,也就是聲稱“手機、身份證,以及手機內微博等信息被盜”的微博是在2016年12月12日上午11:40發出。
事件疑點
據封面新聞,記者採訪的羅崇敏家人明確表示,羅崇敏的手機、身份證等東西一併遺失,正在處理。並稱羅崇敏“還在家裡找手機。”
羅崇敏2016年12月13日11:40發布微博所用的手機是三星Galaxy S7 Edge,而查看他最近一段時間發布微博使用的手機(包括“被盜“”前),也是三星Galaxy S7 Edge。而且,微博截圖顯示,發布微博“床照”微博者用的,並非羅廳長的三星 Galaxy S7 Edge,而是三星安卓智慧型手機。這說明,在這段時間,可能有兩部不同的手機登錄了羅廳長的微博賬戶。封面新聞記者在提出疑問時,羅崇敏家人先是回應:“用同一個型號的手機回復不奇怪吧”?爾後稱“這是他秘書發的”,並稱羅崇敏“還在家裡找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