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定市林業局

羅定市林業局

羅定市林業局是隸屬於羅定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定市林業局
  • 性質:政府部門
  • 機構隸屬:羅定市人民政府
  • 機構職能:林業工作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部門機構,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歷史沿革

2019年機構改革後,雲浮市各縣(市、區)將林業等部門的職能整合,組建自然資源局,加掛林業局牌子,不再保留獨立設定的縣級林業局。
2023年7月13日,經雲浮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研究同意,羅定市林業局由縣(市、區)自然資源局掛牌調整為屬地縣(市、區)政府工作部門,並舉行銜牌揭幕活動。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建設的規章並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實施林業執法工作。
2、組織、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工作;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林場(苗圃)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3、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權、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
4、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協調森林生態旅遊的巨觀管理。
5、指導監督、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6、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政策措施;依法監督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
7、指導林業基本建設,管理縣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林業專項貸款計畫;監管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
8、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計畫;組織、協調林業科技、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考評、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9、負責林業系統的協調、監督工作;指導、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和指導各鎮(街)林業站的業務工作。
10、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1、指導協調山林糾紛調處工作和組織林權登記換髮證;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
12、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機構

內設機構

林業局內設六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二)人事股、(三)營林科技股、(四)林政股、(五)林地發規股、(六)計畫財務股。機關行政編制 26 名,後勤服務人員 4 名。

下屬單位

下屬事業單位包括:羅定市林業技術服務推廣中心、羅定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羅定市木材檢查站、羅定市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羅定市森林消防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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