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水利局
- 地址:廣西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東門鎮
- 所屬省份:廣西壯族自治區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行政股,計畫財務股,自治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機構職能
(一)擬訂水利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主要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要水利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指導全縣水利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有關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收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研究水利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經濟工作。
(三)統籌兼顧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實施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和水資源論證。
(四)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按許可權組織對全縣主要江河水庫水功能區劃的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水事糾紛的調解,組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七)審核中小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水利科學研究,負責水利科技成果管理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八)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實施防洪論證制度。負責配合編制轄區內江河水利工程規劃和建設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水工程建設和運行的行業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節水排水、農村飲水安全及村鎮供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水能資源及地方電力農村水電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有關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三)指導全縣水利系統綜合協調、職工教育培訓、職稱改革、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四)負責自治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轄區內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羅城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按分級管理規定,組織或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行政股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機關內部規章建設等;承擔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績效考評、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職稱改革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全縣水利系統職工教育培訓、職稱改革、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導全縣水利系統綜合協調工作。
計畫財務股
指導全縣水利規劃工作,擬定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擬訂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負責提出中央、自治區、市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提出中央、自治區、市和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編制縣本級水利部門預、決算並負責預算的執行;承擔中央、自治區、市和縣級水利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和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預算管理、資金管理、政府採購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價格管理、非稅收入管理等制度、辦法。
自治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事務,履行指揮部授權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的職責。編制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編制各種防禦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調度方案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旱災害和防汛抗洪搶險、防禦強降雨,抗旱情報工作,擬定、監督執行防災減災應急處置措施;負責自治縣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防汛抗旱經費使用計畫的安排。指導和組織協調全縣防汛調度指揮的現代化系統建設和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