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卓雲

羅卓雲,1892年11月7日出生於湖南隆回縣一貧苦農民家庭。由於生活困難,他唯讀過幾年私塾,便失學在家,幫助父母幹活謀生。他雖然不能上學,卻愛書成癖,刻苦自學,常到賀民范辦的青年服務社閱讀、選購新書報。由於受到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影響,他產生了為改造社會出些力的想法,於是用自家房屋做教室,辦起一所國小,吸收貧苦鄉親的子女入學讀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卓雲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隆回
  • 出生日期:1892年
  • 逝世日期:1928年11月13日
  • 職業: 革命者  
  • 信仰:  共產黨
  •  性別  :男
基本信息,人物生平,人物事跡,

基本信息

姓 名:羅卓雲
性 別:男
民 族:漢族
籍 貫:湖南隆回
出生年月:1892年
犧牲日期:1928年11月13日

人物生平

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幼時曾讀過幾年私塾。後隨父母到綏寧縣的武陽司開雜貨店。父親去世後,隨母親遷回家鄉隆回定居,並用父親生前積蓄,購置少量田產。
“五四”運動期間,受新文化、新思想的影響,用自家房屋作教室,辦起一所國小。為了更多更廣泛地接受新思想、新文化,於1922年暑假,特意到長沙湖南自修大學附設補習學校學習,有機會結識了許多湖南早期著名共產黨人,並在他們的幫助下,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4年春,應聘到寶慶(邵陽)縣立高等國小任國文教員。曾先後創辦平民夜校,發動工農民眾入學,並參與發起組織三民主義研究會,動員民眾踴躍參加國民革命。1925年,以個人名義加入中國國民黨。1926年夏,任國民黨寶慶縣黨部委員兼組織部長。同年秋,任中共寶慶地方執行委員會組織部副部長。1927年春,被中共湖南區委選送到武昌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馬日事變”後,帶病返回寶慶堅持鬥爭,曾參與組建寶慶西鄉暴動團。1928年9月15日清晨,不幸被捕,面對敵人的刑訊,堅貞不屈。同年11月13日,慘遭殺害。

人物事跡

1922年暑假,他到毛澤東創辦的湖南自修大學附設補習學校學習,有幸親自聆聽毛澤東等共產黨人講課,並在“長沙文化書社”讀到不少革命書報刊,眼界大開。他對共產主義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並在長沙秘密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奉命回鄉開展革命活動。
羅卓云為了表達要為革命獻身的決心,他將自己住處的老力場改為努力場,又將所辦學校命名為維央國語學校,寓今後為革命一定要埋頭苦幹之意。他教學有一些獨特的方法,用以鍛鍊提高學生的閱讀和寫作能力。他給學生辦了一份《自由思想》的刊物,主要刊登學生的作文和他寫的指導性文章,交學生自己抄寫、傳閱。他帶領學生砸了村里水口廟樹下的菩薩,然後給學生出了個《菩薩十惡》的作文題目,再讓學生到社會上去蒐集封建迷信騙人和害人的材料,使學生們懂得了一些“世上無鬼神,都是人騙人”的道理。這份《自由思想》共出了14期,在學生中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他還積極地為報刊撰稿。在三年的時間裡,他在各種報刊上發表的文章就有90多篇,產生了很好的社會影響。
1924年春,羅卓雲到寶慶五台山縣立高小擔任國文教員。他與歐陽秋曝一道,在寶慶城內及雙清亭等地創辦平民夜校,發動工農民眾入學,向他們講授文化知識和革命道理。1924年,他還與賀民范、彭鐘澤、歐陽秋曝、賀曼真等發起組織“三民主義研究會”,吸收各界進步人士參加,向民眾廣泛宣傳孫中山的三大政策,動員民眾踴躍參加國民革命。
國共合作以後,羅卓雲根據黨的指示,以個人名義加入了國民黨。國民黨寶慶縣黨部建立後,他任黨部委員兼組織部長。他根據中共寶慶支部委員會的部署,秘密從事發展黨的基層組織的工作,並成立了中共司門前和土橋兩個支部。經過他的努力,到中共寶慶地方執行委員會1926年秋成立時,黨員已發展到260多人,建立了17個支部,他被任命為組織部副部長。
隨著大革命的發展,中共湖南區委選送羅卓雲去武昌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他刻苦鑽研革命理論和農運經驗,並擔任了特支委員,積極做黨的工作,因積勞成疾,不得不提前畢業。他回到長沙時,正遇上馬日事變,便參加了工農民眾聲討許克祥的鬥爭。回到寶慶後,寶慶的革命組織,也遭到國民黨陳光中部的破壞,許多共產黨人和革命民眾慘遭屠殺。目睹兩地的血雨腥風,他感到極大的悲憤,決心要討還這筆血債。
在越來越惡化的形勢面前,羅卓雲拖著有病的身體,四處尋找同志,尋找黨的組織。當聽到中共湖南省委號召各地發動秋收起義時,他與歐陽秋曝、蔣昨非、唐竹溪等一起,組織寶慶西鄉暴動團,準備奪取團防局的槍枝,在桐樹坪一帶進行武裝鬥爭。國民黨當局在寶慶成立了“改組委員會”,而參加過國民黨的羅卓雲,不僅成了他們的“清黨”對象,而且還成了他們懸賞200塊銀元緝拿的“要犯”,四處張貼有緝拿他的布告。1928年9月14日晚,他回到努力場家中,第二天清早被捕,家中財物也被洗劫一空。
羅卓雲被押到法庭,法官搬出案卷,說他是記錄在案的共產黨要犯。羅卓雲聽了只是冷冷一笑,不予答覆。法官拍案怒喝:“羅卓雲,你早而發展共黨,宣揚赤化,繼而組織民運,煽惑工農,這該當何罪?”他卻反問法官:“聯俄、聯共、扶助農工,是孫中山先生的政策,我不過忠實執行這些政策,請問何罪之有?而你們違反孫中山的遺教,倒行逆施,充當禍國殃民的亂臣賊子,這該當何罪?”接著,敵人對他進行殘酷的刑訊,也沒能使他屈服。他在牢獄被折磨了兩個月之後,於11月13日被押到打槍坪刑場殺害。時年36歲。
羅卓雲就義後,當地民眾將他安葬在丫髻山西側,壘墳立碑,表示對烈士的永遠紀念。他的英名和業績,載入了邵陽人民革命鬥爭史冊,永遠為後代緬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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